退稅還是補稅?個稅年度彙算別踩這四條“紅線”

正在進行的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有些市民可能領到退稅幾百甚至幾千元的“紅包”,有些市民則可能需要補交大筆稅款。財稅專家提醒市民,目前至少有7種情形可能觸發退稅,但也有4種情況可能引發補稅。需要提醒的是,申報時千萬不要誤踩4條“紅線”,讓所謂“節稅”變成了“偷稅”。

退稅還是補稅?個稅年度彙算別踩這四條“紅線”

目前實施的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來源於我國綜合稅制,通俗來講就是“合併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與我國原先一直實行的分類稅制相比,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因此發生了改變,即將納稅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以“年”為一個週期計算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關於涉稅紅線——

51社保首席財稅專家庚鑫透露,個人可以在稅法規定範圍內,通過選擇年終獎不同計稅方式等方法來合理節稅,但千萬不要觸碰這四條“紅線”:

1.填報虛假免稅項目、個人捐贈費、自然災害等,以達到多退稅目的是絕不可行的。

2.綜合所得收入應全部如實導入,只填報工薪收入,不填報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的投機行為是不可取的。

3.綜合所得收入12萬以上且補稅額在400元以上的,個人必須據實按時補稅,否則將會被依法處理。

4.以不會操作等作為理由,在規定期限內拒不進行個稅年度彙算,也是市民必須放棄的念頭。

庚鑫提醒市民,納稅人如未依法如實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同時,納稅人採取隱瞞收入、編造虛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繳稅的,按規定將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相應罰款;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退稅、補稅——

7種情形可能退稅

只要納稅人因為平時扣除不足或未申報扣除等原因導致多預繳了稅款,無論收入高低,無論退稅額多少,納稅人都可以申請退稅。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退稅。

1.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者。

林先生1月領取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預繳個稅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資4000元,無須預繳個稅。全年看,因納稅人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無須繳稅,因此預繳的90元稅款可以申請退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者。

胡先生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按規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預繳環節未填報,使得計算個稅時未減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全年預繳個稅1080元。其在年度彙算時填報了相關信息後可補充扣除24000元,扣除後全年應納個稅360元,按規定其可以申請退稅720元。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者。

蘇女士於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金。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其1至8月預繳個稅720元;後4個月基本養老金按規定免徵個稅。全年看,該納稅人僅扣除了4萬元減除費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年度彙算足額扣除後,該納稅人可申請退稅600元。

4.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者。

韓女士每月固定一處取得勞務報酬1萬元,適用20%預扣率後預繳個稅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賬下來,其全年勞務報酬12萬元,減除6萬元費用(不考慮其他扣除)後,適用3%的綜合所得稅率,全年應納稅款1080元。因此,其可申請18120元退稅。

5.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因上述三項所得稅率相對較高,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者。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人群。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人群。

4類情況或將補稅

澤瑞稅務師事務所合夥人郭英傑與普華永道中國個人所得稅服務合夥人楊治中同時介紹,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彙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這主要包括了4類情況。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錢女士2019年同時在兩個單位任職,兩個單位都按工資薪金所得預扣個稅,並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那麼,錢女士需在在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加回6萬元減除費用,導致了補稅。

2.年度中間更換過工作單位,新老單位預扣個稅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肖先生2019年1至7月在A公司工作,7月15日從A公司離職,7月16日入職B公司,A、B公司都給趙先生支付了7月份工資,都預扣預繳了個稅,並且A、B公司都扣除了當月的5000元的減除費用,這就導致了趙先生在7月份多扣了5000元減除費用,需要在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加回5000元,從而也將導致可能需要補稅。

3.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由於特許權使用費等項目預扣繳稅率可能低於綜合所得適用稅率(綜合所得適用稅率為逐級遞增),最終也有可能會需要補稅。

孫先生2019年6月份取得一筆勞務報酬3萬元,預扣勞務報酬個稅=30000×(1-20%)×30%-2000=5200元。

孫先生2019年工資薪金所得為38萬元,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為28萬元,2019年工資薪金所得預扣個稅=280000×20%-16920=39080元。

在綜合所得彙算時,勞務報酬所得、工資薪金所得併入綜合所得。其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30000+280000=310000元,應交個稅=310000×25%-31920=45580元,需補稅=45580-5200-39080=1300元。

4.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但扣繳義務人未依法申報收入並預扣預繳稅款,需補充申報收入等。

李女士2019年在某雜誌發表文章取得3000元稿酬,但是作為扣繳義務人的報社未預扣稿酬所得個稅。在辦理彙算清繳時,稿酬所得需併入綜合所得,李女士2019年工資薪金所得為24萬元,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為15萬元,2019年工資薪金所得預扣個稅=150000×20%-16920=13080元,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3000+150000=153000元,應交個稅=153000×20%-16920=13680元,需補稅=13680-13080=600元。年終獎要不要單獨計稅——

51社保首席財稅專家庚鑫介紹,測算顯示,個稅年度彙算時年終獎是納入綜合所得整體計稅,還是年終獎單獨計稅更加優惠,其實分三種情況。

當市民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小於等於0時,年終獎納入綜合所得計稅最合適。由於每人都有6萬元基本減除費用,因此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很可能小於等於0者,主要涉及部分低收入群體。

在市民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在0至3.6萬元之間時,兩種年終獎計算方式得出的個稅大體相同,市民可以隨意選擇。

不過,一旦市民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6萬元時,通常市民選擇年終獎一次性單獨計稅方式更合適。相對來說,這部分人群的數量也較多。附表:

工資外收入如何補全——

對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就需要辦理年度彙算。這包括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事實上,由於個人所得情形十分複雜,無論採取怎樣的預扣預繳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此時兩者之間就會產生“差額”。而年度彙算可以讓各項稅前扣除和稅收優惠政策精準落地,保障好納稅人的權益。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人力資本服務合夥人糜懿全介紹,例如入職不滿一年的新職工,去年有大病醫療支出的個人,以及進行了公益慈善事業捐贈等人員,這些相關人群都有望實現退稅。因此年度彙算可以提醒納稅人“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進而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來自中智外企服務分公司的財務專家也特別提醒市民,對於工資外的收入和扣稅紀錄,只要此前根據個人身份證號申報過,就無須手動輸入到個稅APP的個稅彙算申報系統,系統會自動歸納計算,個人只需使用系統提供的已申報數據進行彙算即可。不過,如果個人有未申報過的收入,還是需要自行在個稅APP中自行補全的。

針對退稅者而言,在網上辦理時一定要準確填寫身份信息資料和在中國境內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

另一方面,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需要補稅的,則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櫃檯、非銀行支付機構(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繳納應補稅款。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趙鵬


編輯:徐慧瑤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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