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談性色變嗎?這是性暴力最喜歡的環境

去年7月7日,我發出了作為中圖網文案編輯的第一篇文章:

一個社會越是談性色變,就會有越多的性暴力。


不論是當時寫文章的我,還是評論區的書友們,都以為這件事情已經鬧得“足夠大”,我們會得到一個結果。但大半年過去了,當微博首頁被鮑某明刷屏,我再次想起這篇文章時,才意識到它沒有後續了,那個案子至今也沒有開庭。我們沒有等到結果,甚至沒有等到一個答案。

這其中或許涉及很多法律上的專業問題,可能這還不是最終的結果,但它提醒我們的是,很多事情會以另一種方式“過去”,這不應該。


每次看到類似的案子,我都忍不住想,這是一個勇敢的受害者,她出聲了,報警了,求救了,那有沒有不那麼勇敢的受害者呢?這個沉默的群體是不是更龐大呢?

再次翻出去年的文章,我的看法依舊沒有變。

要打倒一個人渣,哪怕他有錢有勢,哪怕他道貌岸熱,哪怕他學法懂法,哪怕他奸詐狡猾,這總是可能辦到的事情,起碼有一條路可以去走。如果一個人的聲音不夠大,就十個人喊,十個人的聲音還不夠大,就十萬人、百萬人一起喊。

但重要的是,這一個人渣被審判了之後,怎麼讓那些沒有出聲,沒有求救的受害者也被看到?為什麼她們不出聲?不求救?怎麼救救她們?

歸根結底,我們要怎麼打破在生產這樣人渣和這樣受害者的環境。

問題又回到了最初:一個社會越是談性色變,就會有越多的性暴力。


不論對男孩還是女孩,性教育都同樣重要。因為性侵害的本質,其實是一種權力壓迫,只要是某種意義上的弱勢群體,就有可能遭受侵害。

大人對小孩,老師對學生,上級對下級,男性對女性,整體對個體……

這些原本應該純粹的關係,因為客觀存在的階級,可以輕而易舉的變成權利壓迫,進而成為性侵害發生的土壤。而受害者無力抵抗,這甚至跟被害者是否勇敢、是否聰明無關的。

而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個體對性越避諱,就越無法出聲。一個環境越是對性避諱,就會有越多這樣的暗處,被捂著,被掖藏著。


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有這樣一段描寫:


還在談性色變嗎?這是性暴力最喜歡的環境

這是教師李國華第一次性侵自己的女學生。這個叫做餅乾的可憐女孩哭過之後回到家,獻身給自己青梅竹馬的男朋友。被問出經過後,男友抽菸,三根菸的時間就決定跟餅乾分手,因為她“髒了”。

餅乾沒人喜歡了,她選擇了跟老師李國華在一起。一年後,新學年,李國華又從隊伍裡挑選了一個女生,比餅乾還漂亮,餅乾哭著求他不要分手。


從此二十多年,李國華髮現世界有的是漂亮的女生擁護他,愛戴他。他發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自己都覺得是自己的錯。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身邊。罪惡感是古老而血統純正的牧羊犬。一個個小女生是在學會走穩之前就被逼著跑起來的犢羊,那他是什麼?他是最受歡迎又最歡迎的懸崖。


房思琪也是李國華的獵物。書中有一段令人心碎的對話。


思琪在家一面整理行李,一面用一種天真的口吻對媽媽說:“聽說學校有個同學跟老師在一起。”

“誰?”

“不認識。”

“這麼小年紀就這麼騷。”

思琪不說話了。她一瞬間決定從此一輩子不說話了。


為了合理化自己的遭遇,為了讓自己的罪惡感減輕一些,思琪努力去愛李國華。


每天讀書,一看到可以拿來形容她和老師的句子便抄錄下來,愈讀愈覺得這關係人人都寫過,人人都認可。


這是一種令人絕望的自我保護。她無力對抗壓在她身體上的李國華,更加無力對抗壓向她精神的社會觀念,她只能不斷地壓縮自己改變自己,發現永遠無法和解後,只能在巨大的痛苦中毀滅自己。


小說的後記中有這樣一段話:


我害怕消費任何一個房思琪。我不願傷害她們。不願獵奇。不願煽情。我每天寫八個小時,寫的過程中痛苦不堪,淚流滿面。寫完以後再看,最可怕的就是:我所寫的、最可怕的事,竟然是真實發生過的事。而我能做的只有寫。女孩子被傷害了,女孩子在讀者讀到這段對話的當下也正在被傷害。而惡人還高高掛在招牌上。我恨透了自己只會寫字。


去年那篇文章的結尾,放在今天依舊合適:


我一直認為,作為生理上的弱勢群體,對女性和孩子更重要的是,如果真的遭遇壞人,要永遠懂得:你沒有錯,更不會髒。

我也一直幻想,這會成為社會共識。

如果能夠有這樣的社會共識,被侵犯的人,就不會無法出聲。

如果有一天,所有的孩子都知道,被鄰居大叔欺負了,就像被同桌欺負了一樣,也是要告老師告媽媽的,那些肆無忌憚的手,是不是會縮回去一些呢?


還在談性色變嗎?這是性暴力最喜歡的環境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還在談性色變嗎?這是性暴力最喜歡的環境

作者:林奕含 出版社:北京聯合出版社


豆瓣9.2分,驚人而特別的小說,小說作者既具有高度敏銳的感受力、又是一個近距離目擊者,使這整件事像一個“倖存的標本”那樣地被保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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