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17期】开平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办联签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

【开检动态|2020第17期】开平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办联签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

4月16日下午,开平市检察院与开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签订《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开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劲光,开平市扶贫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邝潮基,以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联签仪式。


【开检动态|2020第17期】开平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办联签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

联签仪式上,邝潮基主任介绍了开平市2019年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并对检察院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双方认真贯彻落实新建立的工作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线索移送机制、司法救助案件协作制度、跟踪回访机制等四项协作机制,保障检察机关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更大作用、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开检动态|2020第17期】开平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办联签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

苏劲光检察长对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如何融入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加强学习,确保融入工作正常推进。要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全面融入全市脱贫攻坚战总体布局,加大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与市扶贫办形成工作合力,助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加强沟通,确保相关机制落实落细。要确定专人,主动加强与市扶贫办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扶贫脱贫措施方面的衔接融合,共同推动四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加强宣传,确保司法救助真正能助力脱贫攻坚。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基层,有针对性开展司法救助主题宣传活动,以镇(街)国家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作为重点宣讲对象,及时宣传解读政策法规,让每一个镇(街)、村(社区)都知道检察院与扶贫办建立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协作机制。要摸排一批潜在的初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贫困当事人,建立工作台账,优先办理,及时救助。


【开检动态|2020第17期】开平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办联签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

2017年以来,开平市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2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7万元,对解决因案致贫、返贫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