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卖相好,煎包里加含铝泡打粉!固镇一对夫妻被判刑半年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蚌埠法院网消息,明知不能添加含铝泡打粉,固镇一对夫妻为了自家食物卖相好仍然非法添加,不料,被执法人员抓个正着。日前,固镇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殷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9年4月份,固镇县某餐馆经营人叶某在经营早餐的过程中,由于气温较高,用传统方法发面生产出来的水煎包口感较差,在与其丈夫殷某商议后,殷某购进10袋“香甜泡打粉”(主要成分为:硫酸铝铵[无水物]40%、碳酸氢钠38%、碳酸钙16%、食品用香精0.074%、食用淀粉)供叶某和面生产水煎包时使用。2019年5月21日上午,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其餐馆进行检查时,发现在该菜馆操作台上存有半袋“香甜泡打粉”,操作台下一纸箱内有未拆封同种泡打粉9袋,执法人员现场对发现的泡打粉进行扣押,并对该菜馆当天用于制作水煎包的面团进行抽样检验。经检测,抽取的面团中铝的残留量为225ml/kg。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殷某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叶某、殷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赵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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