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債券再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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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積極推動解決公司債務問題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泰能源”)近日再“爆雷”。

4月7日晚間,上海清算所(下稱“上清所”)發佈公告稱,2020年4月7日是永泰能源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18永泰能源MTN001)的付息日,但截至當日終,上清所仍未收到永泰能源支付的付息資金,暫無法代理發行人進行本期債券的付息工作。

事實上,作為A股最大的煤電一體化綜合能源民營上市公司,自2018年陷入債務危機以來,永泰能源協調各方積極推動債務重組相關工作,並加速資產處置以回籠資金,此時再曝債券違約,對於剛剛有所緩和的永泰能源來說,是否會再度加劇危機?

實質性違約債券超120億元

查詢歷史公告發現,永泰能源“18永泰能源MTN001”債券於2018年4月4日完成發行,發行金額為5億元,期限為3年,單位面值100元,發行利率為7.5%,起息日為2018年4月4日,兌付日為2021年4月4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承銷商為華泰證券和上海銀行。

若照此計算,永泰能源本次應支付的利息為3750萬元。

記者在上海清算所網站上查詢到去年發佈的關於永泰能源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觸發交叉違約已提前到期的公告,由於債券持有人會議未通過《有條件豁免違反約定的議案》,導致“18永泰能源 MTN001”於會議次一日(2019年9月29日)立即到期,構成實質違約,較原到期日提前到期。也就是說,原本應於2021年4月4日到期的“18永泰能源 MTN001”早在去年9月29日就提前到期。

事實上這只是永泰能源構成實質性債券違約的一例。自2018年7月5日,永泰能源因2017年度發行的第四期短期融資券(17永泰能源CP004)未能按期進行兌付,構成實質性違約並觸發交叉違約以來,永泰能源資金壓力不斷攀升。

據統計,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永泰能源發生實質性違約的債券包括2017年度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第七期及2018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短期融資券和201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及2017年度第一期、第二期及2018年第一期中期票據以及2017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及2018年第一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金額共計129.79億元。

此外,永泰能源於2019年兌付了2016年公司債券(第三期)2019年度利息並與相關債券持有人達成了展期和解後予以摘牌。

出售資產評估增值率超600%

根據永泰能源於今年3月6日最新發布的《關於債務融資工具違約後續進展情況的公告》,其正通過資產處置等多種方式解決債務危機。

近日,永泰能源發佈股權轉讓公告,表示將以公開掛牌方式轉讓公司所屬陝西億華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億華礦業”)70%股權。

資料顯示,億華礦業70%股權是由永泰能源所屬全資公司鄭州裕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所持有。根據江蘇中企華中天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以2019年12月31 日為評估基準日,億華礦業總資產賬面價值為15.3億元,評估價值為108.11億元,增值率達605%;淨資產賬面價值為14.96億元,評估價值為 107.7億元,增值率620.2%。按照其70%股權對應的淨資產評估價值75.4億元作為公開掛牌轉讓底價。

對於評估增值幅度較大原因,永泰能源表示主要為億華礦業擁有的陝西省靖邊縣海則灘煤礦探礦權,其賬面價值為3.042億元,評估價值高達97.5億元,增值率3106%。

據透露,億華礦業於2019年1月11日收到陝西省自然資源廳下發的《關於劃定海則灘煤礦礦區範圍的批覆》,確定海則灘煤礦礦區範圍由20個拐點圈定,礦區面積約 200.1807平方公里,開採礦種為煤,開採標高705米至475米,規劃生產能力為600萬噸/年。目前正在辦理海則灘煤礦項目建設核准手續,尚未開展生產經營。不過永泰能源表示該礦業權目前處於借款抵押狀態,後續將在本次股權轉讓時進行解除。

“本次交易是為了加快推進公司資產處置進度,儘快變現部分資產,回收資金主要用於償還公司債務,以化解公司債務問題。”永泰能源坦承。

事實上,為解決債務問題,永泰能源一直在不斷推進資產出售工作。除了積極就首批238億元資產項目進行處置外,還進行了多項股權出售。目前已完成出售的資產包括珠海東方金橋一期與二期基金份額以及華能延安電廠、張家港青草巷吉君能源有限公司、江蘇永泰華興新能源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回籠資金已全部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和補充經營所需資金。

永泰能源日前發佈的《2019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透露,經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2019年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4—1.7億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增加7408—10408萬元,同比增長112.38%—1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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