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陽縣司法局貫徹落實保障和規範看守所律師會見工作實施辦法


合阳县司法局贯彻落实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近日,合阳县司法局给各律师事务所转发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办法(试行)是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共同制定的,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办法》(试行)共分为:总则、辩护委托、会见室设置、会见预约、会见手续、会见管理、监督与投诉及附则等八章38条。该《实施办法》的颁布,在很多程度上保障律师会见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使律师的合法权利得以充分行使,同时对律师的会见进行了明确规范。

县局要求各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律师认真学习该《实施办法》(试行),掌握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内涵,在执业过程中规范执业,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表示,下一步县局会联合看守所,就新建成的看守所增设律师会见室,最大限度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

审核:侯张永

通讯员:赵延红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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