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快報:關於對自媒體公眾號進行登記備案的通知

关于对全区自媒体公众号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万全区自媒体公众号使用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万全区委网信办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媒体账号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范围备案对象为我区属地内机构或个人注册运营,内容定位与我区或我市有关的自媒体网络平台账号或应用,包括网站、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各类网络发布平台。二、备案方式已开通网站、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各类新媒体的机构或个人,请到万全区委网信办进行备案。(一)机构注册运营的,需要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2、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二)个人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三)各类自媒体注册运营机构或个人需据实填写附件《张家口市自媒体备案登记表》(附件可来网信办填写,也可自己用A4纸编辑打印并填写)。(四)需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机构加盖公章、个人签署姓名后报送至万全区委网信办互联网大厦416室(万全区高新区双创双服基地)。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工作电话:0313-4223169。三、时间要求自媒体账号备案登记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已开通网站、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的单位或个人请于近期完成备案登记工作,今后新开通自媒体账号的机构和个人请在开通后30天内办理备案手续。如有名称、主体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重新进行备案登记。此次集中登记备案时间为2020年4月3日至4月22日。四、注意事项对延时不报、未主动登记履行备案的、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一经查实我办将根据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五、附件

张家口快报:关于对自媒体公众号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

万全区网信办2020年4月3日 (来源:网信万全)

原文地址: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92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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