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鎮安縣:上下聯動齊抓共管 強化森林防滅火工作

近期,伴隨氣溫逐漸回升,春耕生產、祭祀掃墓、旅遊踏青等活動將逐漸增多,森林火險等級增高,為進一步做好全縣森林防滅火工作,有效防範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森林生態安全,鎮安縣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結合縣域實際,研究出臺了加強森林防滅火十條措施,著力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鎮辦和林場要在林區重要交通路口或重點地段科學設置臨時防火檢查點,對進入林區的所有人員、車輛進行防火檢查、登記,嚴控火源進山入林,確保森林防火安全。

把轄區內的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飛播成林區、退耕還林地、墳園廟宇等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劃成防火責任區,落實鎮(辦)、村組幹部及護林員森林防火責任,實行網格化管理,將管護巡查責任和措施落實到山頭、地頭、人頭、墳頭。同時,嚴格將痴、呆、聾、啞、傻“五類人”監護責任落實到人頭,切實做好管控工作。

嚴格執行24小時帶值班制度和應急信息上報制度,發生火情後,村(社區)要立即電話報告鎮辦,鎮辦接到報告後要立即電話報告縣森防總指辦公室和縣森防指辦公室(縣林業局),2小時內書面報告詳細情況。承擔森林防滅火的縣直部門和各鎮辦所有工作人員在4月8日前取消休假,全面進入臨戰狀態。一旦發生火情,立即投入工作,科學組織撲救,確保“打早、打小、打了”。

在人口密集地和重點區域張貼宣傳標語,同時做好重點區域防火警示牌修復工作。縣林業局負責印製《森林防火入戶通知書》,由鎮辦負責在鎮村醒目地方張貼;由村組幹部、包戶幹部、護林員負責送至各農戶,確保一戶不漏。

所有護林員必須全員上崗,佩戴“紅袖標”,每天12時至20時不間斷對責任區進行巡查;凡工作不力,造成責任區發生火情的,一律解聘。所有村組幹部從即日起,一律佩戴“紅袖標”,每天在重點時段巡查不少於1次。

嚴格野外生產用火審批,及時糾正隨意用火行為。從今年起,禁止明火上墳、燒荒燒地,堅決杜絕未經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等違法違規行為。

加大執法力度,森林公安局、基層派出所從3月21日起,組裝宣傳車進村入戶,廣泛開展森林防滅火法律法規宣傳。一旦發現野外違規用火行為立即查處,對引發森林火災的肇事者要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做到快立快破,形成嚴打、嚴管、嚴防、嚴控的高壓態勢。

強化防火宣傳,由每個鎮辦組裝2輛森林防滅火宣傳車,各村社區要利用疫情防控宣傳車,從3月21日起至4月8日,每天至少兩次在轄區內巡迴宣傳。同時,利用村(社區)大喇叭、LED電子屏每天定時開展宣傳,重點宣傳森林防火“十不準”“八不燒”“五個嚴禁”等內容。由縣林業局負責向鎮辦提供音頻、視頻宣傳資料。

縣森防總指抽調成員單位幹部,組成督查工作組,不定期深入鎮辦、村組、林場開展督導檢查,發現問題現場交辦、限期整改。凡鎮辦發生1起森林火情的,追究鎮辦分管領導、村組幹部及護林員責任;發生2起的,追究鎮長(主任)、分管領導、村組幹部及護林員責任;發生3起的,追究鎮辦黨委(黨工委)書記、鎮長(主任)、分管領導、村組幹部及護林員責任。

提出科學組織撲救措施,在發生火情後,各鎮辦、林場要及時報告,落實青壯年勞力遠距離觀察,在縣森林防滅火總指揮部或初期防滅火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立即組織專業、半專業及群眾防火隊趕赴火場,在確保撲滅火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科學組織撲救。嚴禁村民自發無組織撲火,嚴禁婦女、兒童、學生、老人撲火,嚴禁夜間撲火。(黎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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