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盜掘“龍骨”380餘公斤,獲利1.2萬餘元

皇天后土,山路蜿蜒。

4月1日,陝西省榆林市子洲縣槐樹岔鄉月牙樹臺村。

在走了一個多小時的山路後,村民張某帶著我們來到這個山坳,這裡有一個至今讓他心悸的洞口。他曾是盜挖“龍骨”的一員,在一次挖掘中發生塌方,他的腰部被砸傷,斷了8根肋骨。後因為盜挖“龍骨”,他被判了緩刑。

落日的餘暉,灑落在山坳裡的小樹之間。警察與曾經的盜掘者在這裡並肩而行。張某曾因錯誤的認知,與作為“龍骨”保護者的當地警方成為對立者。而現在,對“龍骨”有了正確認識的張某,堅定地與警方站在同一戰線,一同守護著深藏在家鄉土地下的“龍骨”,守護著三秦大地歷史的記憶。

“就是前面那個山坡,我們去年5月份辦案的時候,就在那裡蹲守了好幾天!”

循著粗獷的嗓音,記者看向了子洲縣馬岔派出所所長鍾延亮所指的方向,那裡是一道比周圍地形略高的土坡。

“土坡地勢夠高,有個望遠鏡周圍很多地方都能看得清。”鍾延亮說道。在榆林市子洲縣的一些山坳裡,埋藏著由於地質變化形成的“龍骨”,又叫古脊椎動物化石,屬於古生物化石的一種,有極高的學術科研價值和一定的藥用價值。前幾年盜挖“龍骨”現象嚴重,但由於只是認定其為藥材,涉案經濟價值不高,故處罰力度較輕。這幾年隨著“龍骨”科研價值的凸顯,保護“龍骨”也成了當地公安的重要工作之一。

給我們帶路的張某也搭話道:“‘龍骨’越來越少了,是應該保護起來了……”

男子盜掘“龍骨”380餘公斤,獲利1.2萬餘元

山坳裡的“龍骨”

2019年5月中旬的一天,一陣急促的報警電話打破了子洲縣公安局馬岔派出所的寧靜。

“槐樹岔鄉有人在盜挖‘龍骨’。”

簡單的一句報警,引起了馬岔派出所所長鍾延亮的警覺。

在及時向子洲縣公安局主要領導彙報後,鍾延亮和民警們開始了縝密的偵查。

因為無法確定具體盜挖地點,鍾延亮便從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入手。

6名民警分成兩組,一組在槐樹岔鄉月牙樹臺村幾個盜掘“龍骨”的地點輪班蹲點守候,另一組進行走訪排查。

5天后,民警發現該鄉張石畔村村民左某明、張某應兩人頻繁往返於兩村之間,形跡可疑。

在確定兩名嫌疑人後,民警決定依法對月牙樹臺村左某明的親戚張某的住處進行突擊檢查,結果發現了未來得及處理的“龍骨”780餘公斤及作案工具。

隨後,民警在繼續深挖線索後,發現村民張某國也長期進行盜掘活動,隨即將其抓獲,在其家中查獲“龍骨”25.2公斤。

後經查明,張某國從2018年12月起,陸續盜掘“龍骨”380餘公斤,獲利1.2萬餘元。

男子盜掘“龍骨”380餘公斤,獲利1.2萬餘元
男子盜掘“龍骨”380餘公斤,獲利1.2萬餘元

填補陝西省辦理“龍骨”案空白

據鍾延亮介紹,盜掘“龍骨”案的難點一是抓捕難,因為山裡視野開闊,即使民警看到在某一個山坳裡有人盜掘,但往往趕過去時,犯罪嫌疑人就已經跑了。

另一個難點就是“龍骨”價值的認定和鑑定難,而榆林市榆陽區偵辦的陝西省第一起“龍骨”案,給他們辦案起到了很大的參照作用。

男子盜掘“龍骨”380餘公斤,獲利1.2萬餘元

說起陝西省第一起“龍骨”案,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刑偵大隊民警何永斌這樣介紹道,2010年以前,當地人都把“龍骨”當藥材出售,從2011年1月1日《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正式實施之後,人們才對“龍骨”有了正確的認識。

在榆林警方和政府的大力宣傳下,當地盜掘古生物化石案已少有發生,近年來的案件大多都是外地人流竄作案。

2019年3月17日,犯罪嫌疑人楊某從外地駕車至榆林,經多方打聽,發現該市榆陽區麻黃梁鎮附近有“龍骨”,便先後僱用11人盜掘,同年4月1日被民警當場抓獲,並在其租住的村舍中繳獲疑似“龍骨”,稱量共計1298公斤。經審訊,該盜掘團伙使用特製工具作案,分工明確、手法專業。犯罪嫌疑人歸案了,但如何確定法律責任又成了一個難題,因為以往沒有辦理過類似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辯稱自己是在挖藥材,但“龍骨”的意義又遠不止藥用價值這麼簡單。

後榆林市公安局決定,將涉案的“龍骨”送往西北大學。經地質學系專家鑑定,涉案“龍骨”屬於新近紀元北方常見的三趾馬動物群種類,包括羚羊、三趾馬、似大唇犀,該類化石具有很大的保護和科學研究價值。

從偵辦的陝西省第一起“龍骨”案件起,涉及古脊椎動物化石的相關案件的辦理,開始有了一個完整的可參考的辦案流程。

該案的順利辦結,彌補了陝西省辦理此類案件的空白,推動了榆林市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古生物化石保護和專項整治行動。

男子盜掘“龍骨”380餘公斤,獲利1.2萬餘元男子盜掘“龍骨”380餘公斤,獲利1.2萬餘元

打擊保護並重

2019年4月,榆林市公安局橫山分局得知,轄區石窯溝辦事處某村一處山坳裡,被側挖開14個土洞,疑似盜掘“龍骨”,但盜洞已經被廢棄。專案組民警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會輕易放棄已經挖好的盜洞。

男子盜掘“龍骨”380餘公斤,獲利1.2萬餘元

民警姚建餘和同事決定對該地進行不定期巡查。同年10月,當自以為風聲過去的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再次前來盜掘“龍骨”時,被巡查的專案組民警當場抓獲,現場查繳“龍骨”93公斤。

公安橫山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賀鑫介紹道,該案的破獲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極大地震懾了此類犯罪,有效遏制了破壞文物及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而此類案件的偵破帶來的啟示是,不僅要注重對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更要對探、掘、盜、運、銷“一條龍”的“龍骨”文物犯罪網絡進行全鏈條打擊,同時,還要加強與文物部門的協作,打擊和防範並重,不僅要打,更要保護。

在打擊盜掘“龍骨”犯罪過程中,榆林市公安局黨委始終高度重視,從刑警支隊、網安支隊、技偵支隊、法制支隊等部門抽調精兵強將,成立由常務副局長劉世津任組長、刑警支隊支隊長馬銳任副組長的專案組,在全市掀起了打擊盜掘“龍骨”犯罪高潮。

2019年,該市共破獲盜掘“龍骨”案件6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3人,追繳“龍骨”3100餘公斤。馬銳介紹道,上述案件的破獲,大部分都有熱線舉報、警民聯合的共同點,這說明了當地民眾對“龍骨”的保護意識在逐步提高。

男子盜掘“龍骨”380餘公斤,獲利1.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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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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