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法院:三年風雨執行路 法官執著終結案

“我能拿到這7萬元的欠款,多虧了法院!”4 月17日中午,在虞城縣法院接待室,申請人萬某收到7萬元執行款後高興地說。

2013年春天,被執行人黃某因為開酒店需要資金,向申請人萬某借款7萬元,並向萬某出具欠條一份,口頭約定月息1.2分。後來黃某酒店因經營不善倒閉,萬某多次催要借款及利息,黃某以各種理由推遲還款。2017年3月2日,虞城縣法院判決黃某償還萬某7萬元借款及利息。判決生效後,黃某一直沒有履行判決義務。2017年4月10日,萬某向虞城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接手案件後,沒能聯繫上黃某,也沒有查詢到黃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度擱淺,但執行法官一直沒有放鬆對該案件的執行。

今年4月16日上午,執行法官路過黃某家門口,像往常一樣下車詢問黃某的情況,得知黃某正在鄰居家幫忙建房,執行法官立即對黃某進行了拘傳。

原來,5年來,黃某為了躲避債務一直在外地東躲西藏, 千方百計逃避執行。今年受疫情影響,一些外出務工人員不得不待在家中,黃某也一樣,今年春節回家後沒有外出務工。

黃某被拘傳至法院後,面對強大的執行壓力,履行了全部執行款。4 月 17 日上午,執行法官將執行款發放給了萬某,該案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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