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利潔能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277 證券簡稱:億利潔能 公告編號:2020-037

債券代碼:122143 債券簡稱:12億利01

債券代碼:122159 債券簡稱:12億利02

債券代碼:136405 債券簡稱:14億利02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億利潔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2957號文核准,非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65,000萬股,根據公開詢價結果,經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協商,發行價每股人民幣6.93元,發行股數64,935.06萬股。截至2017年1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資金45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5,850萬元後,募集資金淨額為444,150萬元(以下簡稱“2017年增發募集資金”)。

上述募集資金淨額已經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致同驗字[2017]第110ZC0055號驗資報告驗證。

二、公司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變更和存儲情況

(一)公司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

2017年2月23日,為規範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權益,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規定,公司、實施募投項目公司和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渤海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北京銀行西單支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鄂爾多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勝支行於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並在上述銀行分別開立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專項存儲賬戶。詳見《關於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10)。

(二)公司募集資金專戶的變更情況

2017年11月24日和12月8日、公司先後召開的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八次、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用賬戶的相關議案,同意註銷公司在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部分募集資金專戶,將該部分募集資金賬戶內的餘額轉入公司在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設立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具體內容詳見公司關於變更部分募投資金專用賬戶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7-148、2017-153)。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的宿遷、潁上、棗莊、江西四個項目投入的募投資金使用完畢,根據募集資金相關法規規定,為規範賬戶管理,公司將上述募集資金專戶進行註銷處理,並將該事項通知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該四個賬戶原三方監管協議相應終止。賬戶註銷情況具體如下:

(三)募集資金賬戶存儲情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原有募集資金賬戶和賬戶存儲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三、本次《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的簽訂情況和募集資金專戶開立情況

為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同意公司將終止實施後的武威管網項目募投資金67,091.03萬元,部分變更投向於濟寧唐口工業園區集中供熱項目(以下簡稱“唐口項目”)、晉州市循環經濟工業園區項目(以下簡稱“晉州項目”)和江西撫州市東鄉區經濟開發區集中供熱項目(以下簡稱“東鄉項目”),變更後的募集資金投資金額分別為唐口項目3,262.53萬元、晉州項目6,744.55萬元和東鄉項目18,431.80萬元。上述事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公告》(2019-098)。

2020年4月14日,公司、上述新募投項目實施公司、鄂爾多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勝支行與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簽署了《募集資金賬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以上協議內容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定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次簽署的四方協議監管專戶的開立及擬存儲情況如下:

四、本次《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四方主體

甲方:億利潔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實施募投項目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鄂爾多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勝支行(以下簡稱“丙方”)

丁方: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丁方”)

(二)四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1、乙方已在丙方開設募集資金賬戶(以下簡稱“賬戶”),專戶賬號、餘額及用途如上表所示,該募集資金戶用於指定募投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使用以及其他經甲方股東大會批准的投資項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2、甲、乙、丙三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3、丁方作為甲方的保薦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和乙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丁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導職責,並有權採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乙方和丙方應當配合丁方的調查與查詢。丁方應當至少每半年對甲方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現場檢查。

4、甲方及乙方授權丁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可以在工作日營業時間內隨時到丙方查詢、複印乙方專戶的資料;丙方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丙方查詢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丙方查詢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丁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若丁方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應當將蓋有丁方公章的證明文件書面通知丙方,同時按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丙方書面通知更換後的保薦代表人聯繫方式。被更換的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所有相關授權自動失效。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5、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乙方出具專戶銀行對賬單,並抄送丁方。丙方應保證對賬單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6、乙方一次或十二個月以內累計從募集資金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的且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淨額)的20%的,甲方、乙方和丙方應當於支取之日起5個工作日以電話、傳真等方式通知丁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取憑證及說明。

7、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丁方出具對賬單或未向丁方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調查專戶情形的,甲方、乙方有權或丁方有權要求甲方、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註銷專戶,但甲方、乙方應及時與相關方簽署新的協議並公告。

8、若丁方發現甲方或乙方從專戶支取款項違反本協議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丁方有權要求甲方公告以澄清事實;若在丁方提醒後而甲方、乙方未作糾正的,丁方有權向監管部門報告。

9、.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本協議項下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交由丁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0、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且丁方持續督導期結束之日後失效。

11、本協議一式捌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壹份,向上海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內蒙古監管局各報備壹份,其餘留甲方備用。

特此公告。

億利潔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