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与他--那个年代的爱情

1

岁月是一条河,奔腾向前的途中有故事也有歌;

回忆是放映机,切换画面的瞬间有欢笑也有泪。

他与她那年十岁,小学四年级,同班同学。

男孩本村人,女孩从邻村走着来上学。

他,黑瘦矮小,活泼好动;她,长辫及腰,文静少语。

他觉得她长得很文静,她觉得他挺好玩。

仅此而己,那个时代男女同学间课桌中间还有“三八线”。

到了升初中的年龄,他们不约而同地考入了邻镇二中,都没有去本乡中学。分到了一个班。他是班长,她是学习委员。

到了上高中的时间,他们又阴差阳错地分到了同一个文科班。

他是班长,她是学习委员。

枯燥的学习环境有着没多少色彩的青春,在本校他们算学习好点的,升大学前同时分到了一个小班,一共七个人,学校想冲高考升学率。

中学六年,他唯一的爱好,是在篮球场上飞奔,其实是在宣泄着无处安放的青春。

中学六年,他喜欢课外书,其次的乐趣就是从教室走回宿舍的路上,稍许的安静。

那个年代,男生会为了打饭,在铃声响起的瞬间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女生则大多数会默默地在课桌摆上一瓶亲娘炒的咸菜,就着男生们百米冲刺领来的馒头。由于营养单一吃得白白胖胖却面无血色。男生正在长个的时候,一个个又黑又瘦。

中学他们有思想,但压抑。有热情,却无处释放。

他与她也仅仅是同学而已。彼此信任,互不讨厌。

高考是农村孩子们人生的一个大坎儿,当年要想改变命运唯有高考。支撑他们心灵力量的那本书是《平凡的世界》。

可惜他们当年高考成绩都不好,即便在二中他们是优秀的学生,但在全县二中却是没落的学校。

那年他去了省城读法律,她则选择了复读。他从一中复读班走时,她有点失落,却又很快调整过来,安安静静地选择学习。这一年彼此书信来往,日子有了点期盼与色彩。

第二年,她考入了海滨城市的师范本科。

2

大学是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他看到原来省城有这么多漂亮的女生,她也发现外面的世界原来挺好玩。他们慢慢扔掉了中学那破败的衣服,慢慢融入了城市的生活。

大学,不在一个城市。

他在省城,那个不怎么知名的学校,还是当班长。

她在海滨,那个学风朴实的学院,做娴静的女子。

中间不是没有诱惑,也有过浮躁。

最终他与她还是选择正式成为彼此的男/女朋友。

从此,书信更频,也为国家交通与电信做了微薄的贡献。

在他眼里,她瘦下来后变得既文静又好看。

在她眼里,那个傻小子既傻还有点才华。

那个年代,大学即便也开始了浮躁与喧嚣,但大多数从村里来的还是不会透支父母的血汗,保守与矜持。

一份五元的饭菜就能成为彼此犒劳的大餐,一个眼角的微笑就能让彼此开心好久。

纯净的爱情让大学的生活无限充实。

他与她开始牵手,开始趁着夜色吻别,但始终没有突破底线。

这就是那个纯真的年代。

他,依然清高自负,疯狂在校外打工证明着自己的价值。

她,仍是娴静少语,在学校安安静静地读书生活,不想证明什么。

时光始梭,大学四年,一闪而过。

充实而美好。

3

毕业了,他留在了省城。

第二年,她毕业那年直接来省城找他。

他直接合租了一个小房子,与她同居。

她接到老家中学通知回去教书的电话,却直接说不回了。失去了教师的工作面对的是在省城的迷茫与挑战。

在最艰难的时刻,她既然选择了与他在一起。

那时的他,一个月仅有六百元的工资,两个人用。月房租二百元,公交卡两个人共一百元。手机费每人几十元。留给两人的月度生活费不足二百元。

两个人的爱情遇到了最现实的物质。

他们也羡慕别人。

他从心底暗暗发誓要给她最好的生活。

她笑而不语,有时会说那不重要。

在最艰苦的日子里,他没觉得有多难熬,她也没觉得有多苦。

白天他们上班,晚上他们用一元钱租来影碟,一起在被窝里看美国大片。留下了无数的经典,如《肖申克的救赎》、《阿甘正传》等等。

他,在一家国企法律处做法务,清高而自负。能与同事打成一片,却与领导关系有点僵。

她,在家民企办公室做文员,安静与踏实。对谁也是不冷不淡。

不到一年,他因看不到希望,提出了辞职,有纠结与犹豫,有挣扎与痛苦。是她耐心地陪在他身边,倾听他所有的情绪。

转行并不顺利,即便他的薪水有增无减,但压力增加好多。

半年后再次跳槽,终于找到了坐标。为了学习技能,是她教会了他五笔打字,是他给她讲着外面不同的故事,总能将她逗得哈哈大笑。

她为他学着做饭。

他为她耍着贫嘴。

在为事业打拼的初始,他与她意外地怀上了宝宝。

欣喜,激动。

他毅然娶了她。

那一年他们在省城有了自己的第一套小房子。

生活清贫而幸福。

有限的物质,她也能过出滋味。

他也终于发现,她面上文静,骨子里却坚强。即便这种韧性有时也难免执拗。

4

他,事业曲折上升。

她,觉得家最重要。

他,棱角渐平,锋芒渐收。

她,相夫教子,娴静安然。

他会她考虑,她会为他牺牲。

年轻时也有争吵,现在也有不同看法,和好的速度会越来越快。

他们的孩子转眼已至青春叛逆期,他在她身上看到了当年他们的影子。

个性叛逆,像他。

不争不抢,如她。

他与她只想安静地过最平凡的日子,最平凡的日子也有最痛苦的经历。期间他安慰她,她支持他。痛苦的经历让彼此连结地更加坚定。

他们有了共同的信仰。

他开始学着放下,并不动声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她慢慢打理生活,到处找些小玩艺装饰着自己的家。

他们珍惜岁月,他们感恩遇见。

珍惜父母亲朋,感恩帮助过我们的所有人。

生活还在继续,他有了白发,她也不再清瘦。

却是彼此心中的最美。

他,是笔者;

她是他的妻。

我想这也许是对爱情最好的诠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