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汛前河湖咋整治?市裡發話加固10座病險水庫

青島新聞網4月13日訊(文/宋波鴻 圖/龐為)為全面加強河湖整治,不斷提升河湖管理保護水平,日前,山東省委常委、青島市委書記、青島市總河長王清憲,青島市委副書記、市長、青島市總河長孟凡利共同簽發了青島市第4號總河長令,對加快重點河湖治理工程建設和加強農村河湖治理管護和構建河湖管護長效機制等工作作出具體部署安排。

第4號總河長令明確指出,2020年汛前要完成10座中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河道,要加快治理進度,確保2020年汛前完成治理任務。年內要完成11座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完成小沽河治理前期工作,爭取年內早日開工建設。年內要實施重要邊界河道、中小河道治理工程,進一步提高防洪減災能力。

青島汛前河湖咋整治?市裡發話加固10座病險水庫

為全面落實農村河湖治理管護措施,第4號總河長令要求,要加強農業面源汙染綜合防治,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堅決遏制農村河湖水汙染多發重發趨勢。要以農村河湖水系綜合治理、系統治理為重點,加快改善農村河湖整體面貌。要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以保潔清潔為重點,儘快徹底解決農村河湖“四亂”問題。要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完成省下達的行政村生活汙水治理任務,基本消除汙水橫流、亂排亂放現象。要進一步完善農村河湖長組織體系,落實農村河湖管理責任主體和管護人員,建立健全並執行好農村河湖管理維護、清潔保潔、巡河護河等管護制度,守護河湖健康生態。各級河長湖長要全面履職盡責,牽頭組織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中的重大問題。各級要根據河湖管理保護任務要求,明確河湖管護經費落實渠道,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確保資金足額落實到位。

第4號總河長令指出,要把構建完善河湖治理管護機制作為促進河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點來抓。要加快河湖劃界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面劃定農村河湖管理範圍,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區(市)級以上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的編制工作並按程序報批。要鞏固河湖清違清障工作成果,深入推進河湖清違清障常態化規範化管理,堅持問題導向,建立長效機制,增強工作精準性、實效性,堅決防止“四亂”問題反彈。要加大管護力度,嚴格管理涉河湖建設項目和生產活動。要創新河湖管理方式,採取河管員與專業管護隊伍相結合的模式,加強河湖管護。要加強河湖日常監管,通過暗訪檢查、群眾監督、衛星遙感、無人機巡查等多種方式強化河湖監管。建立舉報監督獎勵激勵機制,鼓勵和引導群眾積極舉報涉河湖違法行為。

同時,第4號總河長令還對打造美麗示範河湖工作進行了佈置,各區(市)2020年年底前要力爭在不同級別河湖中各創建不少於1條美麗示範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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