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人命農村人獲賠22萬城市人獲賠67萬 同命不同價將終結?

2005年,3名少女搭乘同一輛三輪車遇車禍喪生,3名女孩中,一個農村女孩,兩個城裡女孩。事發後,3名女孩的家人先後與肇事司機掛靠單位進行協商。不久,城裡女孩父母先後與公司私了,各得20餘萬元賠償。而農村女孩只能獲賠5.8萬元。

嘉賓:葉明奇

雲南誠者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

雲南省公安廳信訪處特聘律師

雲南省涉法涉訴信訪法律服務中心專家人才庫律師

方弘:人生而平等,但是因為農村和城市戶口的差別導致了同命不同價。為什麼?這公平嗎?

葉明奇律師:其實,同命不同價本身是一個法律問題,但同時它也是一個體制問題。在我國,城鎮和農村的收入包括支出方面都是有很大差距的。這是一個不容迴避的客觀事實。所以,法律上才規定了如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不同標準來進行計算。

但是,隨著城鄉一體化的進程加快,包括戶籍制度的改革,還有很多地方現在已經取消了農業戶口,包括非農業戶口的性質區分。城鎮和農村之間的差別,實際上是越來越小了。也就是說法律實際上是具有滯後性的。如果在這個時候我們還用法律去強調同命不同價,的確不太公平。

方弘:同命不同價已經早為詬病,在很多的案例當中都體現了同樣是一條生命,但是因為戶口不同,所得到的賠償就具有天壤之別。最近,貴州、江蘇、安徽、河南、雲南也先後開展了試點工作,這就意味著不管是城市人死亡,還是農村人死亡,獲得的賠償都是一樣的,是這樣嗎?

葉明奇律師:解答這個問題有一個前置條件,就是現在試點的這些城市僅限於交通事故導致的損害賠償。因為,對於其他的損害賠償,比如提供勞務者、受害者責任糾紛等等導致的死亡還是有所區別的。

其實,從2009年《侵權責任法》的頒佈就開始確立了部分的同命同價原則。比如,法律規定,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但是,真正實現同名同價是從2019年的9月份最高院開始授權各個省份在轄區內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統一按照城鄉居民賠償的標準進行試點。雲南省也是從4月1號開始對侵權行為進行了正式的同命同價。也就是說在4月1號之後發生的交通事故導致損害案件,正式宣告同命同價。

同命同價主要是針對於在計算的賠償數額上面如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還有被撫養人生活費這三大塊。賠償的標準不再區分城鎮或者農村居民,而全部是按照統一的城鎮居民的標準進行計算,最終的獲賠數額是一樣的。

方弘:

我們說生命無價。但是,生命在遭受一些損害賠償的時候,它確實要體現一個價錢。而在體現價錢的時候,又導致了農村和城市不同戶口不同的人獲得的不同賠償。在交通事故中同命同價實施以後,您覺得這個意義在哪呢?

葉明奇律師:對於同命同價的意義,我舉例說明應該更直觀一些。比如以雲南省為例,對於4月1號之前發生了交通事故,城鎮居民如果在交通事故當中死亡,其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是669,760元。但是,如果是農村居民死亡,其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只有215,360。也就是說同樣一條生命的消失,死亡賠償金相差是三倍之多。

所以,同命同價的意義就在於真正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符合人生而平等的價值要求。

同名同價改變了以往對不同的戶籍身份認定的賠償數額標準不統一的情形,實現的是城鄉居民人身權利的平等保護。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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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弘:從“同命不同價”到“同命同價”,體現的是權利的平等、生命的尊嚴,同是一條生命,就應該擁有同樣的尊嚴。

但是,我們也看到目前同命同價僅僅是在交通事故領域適用,在提供勞務者、受害者責任糾紛等等導致的死亡的賠償上仍然體現了同命不同價。希望立法儘快完善,在各個領域都能實現同命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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