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玩手机掉进重庆路无盖井 调监控才知救助者竟是掀井盖的

“我掉到无盖井里受了伤,还受到了惊吓,现在竟然找不到谁来负责任……”张女士说。

4月9日上午,在长春市重庆路和清明街交会处发生了一起无盖井“吞”人事件,长春市民张女士在上班途中低头看手机时,不慎掉入了无盖井中。幸运的是,她马上被附近的三名男子救了出来,自己受了轻伤并受到了惊吓。按理说,张女士应该感谢那三名救起她的男子,然而,在张女士观看完监控录像后发现,原来,这个无盖井的“制造”者也是这三名男子,三人在救起张女士后不知所终,目前,张女士正在找相关部门讨说法。

长春女子玩手机掉进重庆路无盖井 调监控才知救助者竟是掀井盖的

肇事的无盖井

低头看手机 掉进了无盖井

9日上午8时50分许,长春市民张女士正常到单位上班,她的工作单位就在重庆路附近,事发时,她顺着重庆路的人行路由东向西走着。当快走到重庆路与清明街交会处时,她拿出手机,准备看看时间,这时,她突然感到脚底一轻,忽悠一下子,整个人都坠落了下去……

落到底后她才发现,自己掉到了无盖井里,头部被磕了一下,十分疼。这时,井口突然出现了三名男子,他们三个人中的两个人将刚刚掉到井里的张女士从井内救了出来。刚被救出来时,张女士还没感觉自己哪儿受了伤,回到单位换了衣服,而此时,她突然感到全身都难受,脑袋上被磕出来的大包越来越疼。她马上返回到事发地点,发现事发无盖井的盖儿已经盖上,而救她出来的那三个人已经不在了,随后,她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和救治。

长春女子玩手机掉进重庆路无盖井 调监控才知救助者竟是掀井盖的

肇事的无盖井

救她的三个人就是掀开井盖的人

为了搞清楚这口井是怎么变成无盖的,张女士调取了附近商家的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当日8时46分许,有三名男子带着维修工具来到这口井旁边,将井的盖儿掀开,没设置警示标识,三人就开始在附近工作。而没过几分钟,张女士恰好在上班途中路过这口井,因为她当时正在看手里拿着的手机,没注意到路过的这口井已经没有盖儿,因此,她“咕咚”一声掉了进去。

张女士说,她在平时上班时经常路过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如果这三个人在把井盖掀开后,能在井附近设置一个警示标识,也许她就不会掉进井里。

“吞”人的这口井很深,张女士掉进井里时,整个人都没了踪影。她被救起后,本来还想好好感谢那三个人,可是等她看完监控录像后顿时生气了,原来,这口无盖井就是这三个人“制造”出来的,事发后,三个人将井盖儿匆匆盖好后就离开了。

受伤市民应该找谁讨说法?

记者来到了事发地点,肇事的井已经盖上了盖儿,很多路过的市民都会踩着井盖儿通过。记者采访了解到,这口井并不是下水井,而是一口通讯井,井内有多条通讯电缆线,隶属多家产权单位。

张女士表示,受伤后的她到医院做了检查,花去了自己1000多元钱,她想找到这件事的负责单位,向他们讨一个说法。于是,张女士和几家通讯运营商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这口井并不是属于其中一家,现在也不能确定是哪家单位对电缆线进行维修,因此,无法对此事负责,对张女士进行赔偿。

对此,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杭指出,首先,重庆路是长春市最为繁华的街道,行人众多。3名维修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应该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充分做到安全警示提醒的义务。但3名施工人员没有做到施工井与路人完全隔离,竟然将无井盖井暴露在街面,导致行人跌入井中受伤,属于重大过失行为。维修人员施工时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其次,由于该通讯井内有多家通讯电缆线,隶属多家产权单位,作为受害人的张女士可以将所有涉及产权单位诉至法院。张女士应证明自己跌入井中造成损伤及通讯井所涉及的产权方进行举证。通讯井等地下设施致人损害的,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管理人不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的,将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晚报记者 陆续 报道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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