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许可证擅自伐杨树,洛南一男子被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洛南县森林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

经洛南县森林公安局古城派出所侦查查明:2019年冬,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1岁,洛南县古城镇南村村民)以5300元从灵口镇焦村庙底组人张某处购买了其位于灵口镇某村河岸边的18株杨树。

未办许可证擅自伐杨树,洛南一男子被采取强制措施

此后,王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将其中15株杨树予以采伐,并以每吨500元价格出售从中获利。经聘请洛南县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检验,滥伐杨树蓄积量11.9637立方米。

本案中采伐的杨树属于河堤护路林,只允许更新性质的采伐,应当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林木11.9637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

未办许可证擅自伐杨树,洛南一男子被采取强制措施

4月15日,洛南县森林公安局呈请商洛市森林公安局批准,对王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商洛森林公安

(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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