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康平碧水”专项活动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康平碧水”专项活动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在生态环境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康平地区实际,认真谋划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康平碧水”专项活动。

马骥检察长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守护康平碧水”专项活动,研究制定《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康平碧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马骥检察长任组长,刘晓放、王彪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马骥检察长要求各业务部门和检务保障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增派人员,举全院之力推动此次专项活动有序开展。

此次专项活动康平县院将重点围绕东辽河、西辽河、公河、八家子河等10余条辽河支流及卧龙湖、三台子水库、花古水库等水系为中心,针对康平县域内辽河流域的中小河道、湿地、湖泊、水库、水源地等水资源环境保护,加强与环保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的协助配合,切实解决水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问题,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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