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办案两不误 | 市法院“柔性执法”促涉疫执行案和解

防疫办案两不误 | 市法院“柔性执法”促涉疫执行案和解

疫情防控期间,恩施市法院秉持依法执行,刚柔相济理念,暂缓对经营恩施市某疫情防控定点隔离酒店的法定代表人的强制执行措施,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助力涉疫企业应对疫情。

甲某与乙某因合伙协议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甲某与乙某签订的合伙协议解除,乙某支付甲某投资款、承包费共计312万元整。

防疫办案两不误 | 市法院“柔性执法”促涉疫执行案和解

2020年1月21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及时对乙某名下财产进行冻结。疫情爆发后,被执行人乙某经营的恩施市某酒店被征用为城区定点隔离点之一。因公司财务未在恩施,为便于购买防疫物资,卫健委将19万余元防疫款项拨付至法人乙某账户,因该账户已被冻结,导致这笔防疫款无法支取使用。

3月初,在收到乙某申请解除冻结的“特殊申请”后,执行人员迅速反应,组成合议庭对其陈述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核实,并联系申请人甲某征求其意见。在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市法院裁定解除乙某名下涉疫情防控需要账户的冻结,确保酒店正常运转,助力企业参与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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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虽疫情逐渐向好,但乙某经营的酒店仍然被作为外地来恩人员的隔离点,防控人员食宿及所需物资等由法人乙某垫资,经营压力大、无力支付欠款。面对这一难题,执行人员采取“柔性执行”,耐心与双方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和解,达成欠款分期履行协议。

疫情发生以来,市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审执办案“两手抓”,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障疫情防控大局,调和社会矛盾,助力企业发展。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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