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实现远程出庭

“现在开庭。因疫情影响,本案适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开庭审理,庭前已征得各方同意……”

近日,我院员额检察官成功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线上庭审,依法对一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寻衅滋事案件支持公诉。庭审开始前,承办检察官、法官、被告人分别通过县公安局、看守所的远程提讯预约系统进入线上庭审房间,在确认各方连接无误后庭审正式开始。虽然是通过网络视频交流,但庭审程序丝毫不受影响,法官通过视频对被告人核实身份、告知权利,公诉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等公诉活动,被告人充分陈述个人意见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整个过程完整流畅、秩序井然,用时不到一小时,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创新工作模式,主动与县人民法院、公安局、看守所协调对接,利用远程提讯设备、手机“庭审”软件等方式开展线上讯问和云端庭审,使办案人员及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面对面”交流,最大程度降低了疫情感染的风险。近期,我院已成功参与12场线上庭审活动,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促进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庭审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我院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立足检察职能,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以信息化引领检察业务工作的现代化、规范化,努力在服务和顺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展现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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