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冰全糖超大杯
珍珠芝士加奶蓋
......
是很多人快樂的源泉!
靠奶茶續命的豬豬女孩們,
其中不乏心靈手巧的仙女們
練就十八般廚藝,
什麼樣的奶茶也能自己製作!
但在購買奶茶製作原料時,
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哦,
不要看到包含心儀奶茶品牌名字的產品就剁手,
不然很可能入了侵權產品的“坑”!
“一點點”蹭上“1點點”
生根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餐飲服務及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2012年9月經核准註冊取得商標,廣泛用於遍佈各地的“一點點”奶茶店,在國內奶茶飲品市場具有廣泛影響,頗具品牌知名度及美譽度。
被控侵權標識網頁截圖
生根公司認為,某茶坊商行未經許可,在其網絡店鋪產品網頁上大量使用帶有商標標識的奶茶產品進行宣傳,以生根公司的商譽為其商品質量做背書,存在明顯“搭便車”和“傍名牌”的故意,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和商業道德,給生根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生根公司遂訴至法院,要求某茶坊商行停止侵害並賠償經濟損失共計6.08萬元。
商行辯稱“一點點”未侵權
某茶坊商行認為,其銷售的產品為植脂末,是製造奶茶的關鍵原料,不屬於“1點點”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範圍,且產品上的鏈接及標籤上使用的是“一點點”字樣,並非註冊商標“1點點”,因此生根公司主張的經濟損失並不存在,不同意生根公司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定屬於侵權
首先,某茶坊商行銷售的植脂末產品雖然不是奶茶,但屬於製造奶茶的原料,以普通公眾的一般判斷力,與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範圍中的奶茶、奶昔類別在用途、功能上密切相關,消費對象上也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應屬於類似商品。
其次,某茶坊商行在產品宣傳頁面使用帶有“1點點”標識的圖片,該標識與註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在產品包裝、產品鏈接及宣傳圖片中使用的簡體漢字“一點點”,與註冊商標在讀音、含義等方面構成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認為其來源與註冊商標的商品
有特定的聯繫,已構成對上述註冊商標的侵犯,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審理過程中,經法官耐心釋法明理,某茶坊商行意識到自身行為的不正當性,遂與生根公司達成了和解協議,主動刪除產品網頁上的“1點點”標識,並主動賠償了生根公司一定的經濟損失。
法條鏈接
《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小司講解
網絡中,眾多商家為了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利用知名品牌的商標或其它與商譽有關的關鍵詞作為其宣傳工具,讓消費者產生誤認或混淆,從而達到獲取不正當利益的目的。
因此,在網絡購物過程中,消費者要仔細審查商家的資質和擬購產品的相關信息,比如商標、生產廠家、生產日期、許可證號等,一旦遇到“貨不對版”的情況,也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誠信營銷,
才是長久之計!
素材來源:“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人民法院報
整理編輯:張家港普法
今天你喝奶茶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