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款新冠肺炎治療藥物獲批 連花清瘟背後的以嶺藥業

全球首款新冠肺炎治療藥物獲批 連花清瘟背後的以嶺藥業

作為全球首款獲批的新冠肺炎治療藥物,連花清瘟備受關注,而作為獨家擁有連花清瘟的以嶺藥業也成為市場關注的重點。4月14日,以嶺藥業發佈公告稱,公司旗下連花清瘟膠囊(顆粒)新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輕型、普通型”的適應症,可用於輕型、普通型引起的發熱、咳嗽、乏力。

連花清瘟系列是以嶺藥業的獨家品種,疫情期間,連花清瘟膠囊/顆粒先後多次被列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推薦用藥。受益連花清瘟產品銷量的提升,以嶺藥業2020年一季度淨利同比增長超過五成。

系全球首款獲批藥物

根據公告內容,以嶺藥業和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以嶺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以嶺”)日前收到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的連花清瘟膠囊和連花清瘟顆粒的關於新增適應症申請的《藥品補充申請批件》。這意味著連花清瘟膠囊成為全國首個獲批治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藥物。

公告內容顯示,連花清瘟膠囊處方藥在原批准內容上,“功能主治”項增加“在新型冠狀病毒性肺炎的常規治療中,可用於輕型、普通型引起的發熱、咳嗽、乏力。”的內容;“用法用量”項除原批准內容外,增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輕型、普通型療程7-10天。”同樣,連花清瘟顆粒的“功能主治”和“用法用量”兩項在原批准內容上增加上述同等內容。

同時,連花清瘟膠囊此次新批處方藥說明書,批件中未否定原非處方藥的定位。“公司和北京以嶺將積極組織連花清瘟膠囊(顆粒)針對新適應症的市場推廣工作。產品市場銷售受諸多因素的制約,存在銷售不達預期風險。”

資料顯示,連花清瘟膠囊/顆粒是首次應用絡病理論探討外感溫熱病發病規律與治療,指導研發的專利新藥,為國家醫保甲類品種、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品種,是唯一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的治感冒抗流感的專利中成藥。

針對公司藥品新增適應症以及產品銷售等情況,以嶺藥業相關負責人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以公告內容為準。受此消息影響,14日午後開盤,以嶺藥業直線拉昇漲逾7%,此後持續攀升,截至13時05分觸及漲停,報價31.32元創歷史新高,總市值377億元。

曾多次被納入推薦用藥

連花清瘟產品為以嶺藥業的主導產品、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醫保目錄(甲類)品種,主要用於感冒、流感相關疾病的治療,先後多次被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列入感冒、流感相關疾病診療方案。

疫情發生以來,連花清瘟膠囊/顆粒先後被列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推薦用藥。

以嶺藥業相關負責人此前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疫情防控中,連花清瘟在包括火神山、雷神山及方艙醫院等在內的醫療機構廣泛應用,累計7000餘萬人使用。連花清瘟先後列入中國衛健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四/五/六版/七版)及湖北、北京、上海等20個省衛健委、中醫藥管理局新冠肺炎診療方案推薦用藥。

3月23日,在國新辦就中醫藥防治新冠肺炎的重要作用及有效藥物舉行的發佈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書記餘豔紅表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在早期沒有特效藥、沒有疫苗的情況下,總結中醫藥治療病毒性傳染病規律和經驗,深入發掘古代經典名方,結合臨床實踐,形成了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治療新冠肺炎的診療方案,篩選出以連花清瘟膠囊、金花清感顆粒、血必淨注射液和清肺排毒湯、化溼敗毒方、宣肺敗毒方等有明顯療效的“三藥三方”為代表的一批有效方藥。

營收大增拉動業績

連花清瘟產品為以嶺藥業獨家品種。北京商報記者在國家藥監局網站搜索“連花清瘟”發現,目前僅有以嶺藥業一家企業獲批。作為獨家品種,連花清瘟產品在疫情期間為以嶺藥業貢獻了一定的收益。以嶺藥業發佈的2020年一季度業績預告顯示,受益連花清瘟產品營收同比大幅增長,公司預計實現淨利4.33億-4.61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0%-60%。

目前,以嶺藥業的主要營收來源分為心腦血管類、抗感冒類、食品飲料類以及其他類四大板塊。其中,以連花清瘟膠囊/顆粒為主的抗感冒類產品2018年實現營收12.05億元,同比增長84.98%。抗感冒類產品也是以嶺藥業毛利率第二大的板塊,2018年,該板塊毛利率達68.25%,僅次於心腦血管類產品的69.29%。

中康資訊數據顯示,在2018中國城市公立、縣級公立市場中成藥呼吸系統疾病用藥銷售收入中,連花清瘟顆粒和連花清瘟膠囊分別排名第5名和第12名,市場份額分別為1.82%、0.95%。

近年來,以嶺藥業加速連花清瘟膠囊等品種海外市場的開拓。資料顯示,2015年12月,連花清瘟膠囊獲准進入美國FDA二期臨床研究,成為全球第一個進入美國FDA臨床研究的治感冒抗流感複方中藥。

對於海外市場銷售情況,以嶺藥業在4月14日晚間公告中表示,公司專利中藥連花清瘟膠囊目前已在巴西、印度尼西亞、加拿大、泰國等地分別以“中成藥”、“藥品”、“植物藥”、“天然健康產品”、“食品補充劑”、“現代植物藥”等身份註冊獲得上市許可,但目前在上述已獲得上市許可的國家和地區的銷售收入佔公司營業總收入比例較低,暫未實現規模銷售,對公司經營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 北京商報記者 姚倩 (圖片來源:以嶺藥業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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