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纪委关于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1、开鲁县房产管理局原局长李忠信乱作为的问题。

2009年1月,通辽市金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开鲁县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满达小区综合楼房屋所有权证。在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经李忠信同意,时任开鲁县房产局产权产籍管理所副所长任某某(另案处理)为该公司以杨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名义办理了12套房屋的产权证,时任开鲁县房产管理局评估所所长安某某(另案处理)为此12套房屋进行了价值评估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李忠信任县房产管理局局长期间,违规同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2020年2月24日,开鲁县纪委给予李忠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库伦旗森林公安局扣河子派出所所长杨延军不作为的问题。2015年5月,杨延军在办理赵某滥伐林木案件时,认定赵某未严格按照采伐证的要求采伐,2015年6月,库伦旗森林公安局作出给予赵某补种林木880棵,罚款3956元的行政处罚,事后针对补种林木问题,杨延军未通知林业部门进行监督,也未主动监督。2018年5月,扣河子村村民到旗森林公安局扣河子派出所就扣河子村北山林间种地问题进行口头举报,杨延军在接待报案人时未形成报案材料,也未组织警力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杨延军任职期间不作为,违反工作纪律。2020年3月3日,库伦旗纪委给予杨延军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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