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10年,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清新小豹纹


这种工作10年都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一定是管理不正规的公司。

首先,你要保留好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在双方发生劳资纠纷时,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其次,公司有没有为你购买社会保险?如果没买,那么你首先要要求对方为你参保,而且要求公司补缴这十年来的社保。

第三,公司除了没签合同,还有没有其他违法用工的情况?如果存在其他违法用工的情况,例如超时加班、拖欠工资等,那么很有可能是这家公司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请注意保留好这些违法用工的证据。

第四,员工入职后,公司应该在一个月以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的,从第二个月起需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因为诉讼时效仅为一年了,所以你最长只可以要求对方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五,虽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若入职一年后企业仍未补签,法律默认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虽然没有合同,公司也不能随便辞退你,违法辞退应该按2N的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

综合以上五点,你现在应该做的是:

1、搜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要求企业为你补缴社保;

3、要求企业马上补签合同并支付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

4、若第2点、第3点企业都做不到,搜集企业其他违法用工证据,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5、企业若因为你维权要辞退你,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按2N标准要求其支付赔偿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按2N+1标准要求其支付赔偿金,同时也要要求企业支付第3项费用。

6、记住,千万不要被企业忽悠,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效率求职


根据《劳动法》规定: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超过10年(涵盖10年),或进入用人单位工作的第一天,到365天内,都没签订书面意义的劳动,这也属于签订了劳动合同,不过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在聘请员工时,必须根据《劳动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按社保相关规定给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但是,总有一些单位,钻法律的控制,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直接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员工交社保,而员工维权意识不强烈,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

我有个朋友,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在交金上面,也完全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用算,甚至,还跟她说,可以不交公积金,因为她不用买房!

要知道,公积金是个人和单位1:1缴纳,所以,这样的单位真是是要举报才解气!


所以看到你的问题,没有签劳动合同,就连最低社保都不用交!这样的好事,哪里有?你这10年应该拥有的合法权益,已经损失太多。

不过,还是可以通过劳动法相关规定,根据合理合法的方式,来拿到一定补偿金的。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没有交社保,养老金是肯定拿不到的,即使辛苦工作10年也不行!!!

这是硬性规定没办法,而且养老保险也应该不能补交,前几年,养老金是可以补交满15年的,这个可以打电话询问一下。


我的建议:

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让公司赔偿你的相关损失。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也就是个人与公司协商失败,那么可以直接去投诉,投诉部门是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他们可以就社保这方面给予你帮助,并且为你主持公道。

当然,前提是你自己不想再干下去了!要不然问这个问题也没用!

你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理由就是用人单位违法了,那么单位是拒绝不了的,单位需要根据工龄,给予相应的补偿金和赔偿金。


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从用工的第一天开始,需要给员工支付双倍工资。这是其中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补偿可以拿到。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赔偿员工高达12个月的工资,这一笔赔偿金就很高了。

当然,如果公司不承认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可以拿出自己的工资条、工牌等可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他同事也可以帮忙证明,相当于人证物证俱在,公司想否认也否认不了。

在公司工作时间超过10年,就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也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长期不签合同,也不交社保的用人单位,大家怎么看呢?


sunny蔡


首先这是不正规的,一般都会签合同,及时是劳务派遣工业会跟中介公司签合同

1.您没有说为什么一直没有签合同,我也不太好判断,但是现实中可能像您这样的情况也是有一些的

2.可能是迫于无奈吧,或者是公司不愿意签这份合同等诸多原因吧,但是这样,一旦发生劳务纠纷的话,对您可是极其不利的呀,没有证据证明您在他们公司工作,而且是10年,还是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

3.我不知道您的公司待遇怎么样啊,坚持干了10年是因为什么才留住您的。现在这种情况也不是很多了,您应该跟公司领导郑重的提出来,我们一直没有签,现在能不能签,不能签我觉得还是换一个工作吧

不能因为一些避税啊,短期内多拿点工资等这些小利而影响了未来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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