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评价陶渊明的《移居(其二)》?

用户2921634356701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这个问题。我觉得要理解陶渊明的这首《移居(其二)》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把握。

陶渊明,名潜,字渊明,又字元亮,号“五柳先生”,是我国东晋时期著名的田园诗人,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田园色彩,诗词田园韵味十足,闲雅淡泊,享有“古今隐逸诗人之宗”的美号。这首《移居(其二)》是其田园代表作之一。

二、诗词正文欣赏

移居二首·其二

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

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

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

相思则披衣,言笑无厌时。

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

衣食当须纪,力耕不吾欺。

三、诗词美译(附带本人主观色彩,以便于更好理解诗词精髓,不当之处望海涵)

归隐田园的这几年时间里,每每遇到春天那景色宜人的天气抑或是秋高气爽的时节,我的心情总是无比舒畅,此时我经常会相约三五好友,一起登高远望,饮酒赋诗作乐,真是快意的人生啊!我和友人比邻而居,农活少的时候,每次路过彼此家门口时总是互相招呼对方来家里做客,一起畅饮几杯,感情十分融洽。在有农活的时候,我们就各自回家忙自己的事情,等农忙结束时经常还是留恋与友人一起饮酒作诗的时候。一旦特别想找友人相聚之时,往往即兴就穿上衣服去拜见朋友,朋友也都是热情相迎。我们无话不谈,无酒不欢,根本没有厌烦这种生活的时候。久而久之,我们各自都习惯了这样优美的田园生活,好若人间天堂,又怎会有放弃这种世外桃源般生活的道理呢?我们现在全靠自己的劳动享受生活,自给自足,吃的穿的都是自己通过辛勤劳动得来的,通过这样的方式生活,我的心里是很踏实的,靠自己努力得来的生活是不会欺骗于我的。


月星如雨


陶渊明是中古时代的伟大思想家。他的文学思想是魏晋文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注重历史与生活,更注重思想情感和襟怀抱负。他对自然的理解也表现其独特性。无论是提倡艺术的真实,还是推崇文学的自然,都是为了酣畅淋离地表现人生。这是陶渊明文学思想的灵魂。

陶渊明对社会的虚伪黑暗有极清醒的认识,因而他的归隐不是消极的逃避现实,而是具有批判社会现实的积极意义。他在漫长的隐居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陷入饥寒交迫的困境时,也彷徨过,动摇过,但最终还是没有向现实屈服。固守贫穷终生也要坚守清节。

据说有官员来见他,有人叫他穿好衣冠迎接。他叹道:“我岂能为五斗米,向乡里小儿腰!”从此,不为五斗米折腰传为佳谈。

陶渊明喜欢喝酒,“寄酒为迹”抒发自己不愿和腐朽的统治集团同流合污的心愿,表现出诗人恬淡旷远的襟怀、孤傲高洁的品格,也正是因为如此它的作品才虽平淡质朴却诗意盎然。

陶渊明的田园诗数量最多,成就最高。充分表现了诗人对淳朴的田园生活的热爱,对劳动的认识和对劳动人民的真挚情感。充分表现了诗人对理想世界的追求和向往。

陶渊明的田园诗中也有一些是反映自己晚年困顿状况的,可使读者间接地了解到当时农民阶级的悲惨生活。

题主问道如何理解和评价陶渊明的《移居(其二)》那么我们先一起来看下原诗。

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

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

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

相思则披衣,言笑无厌时。

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

衣食当须纪,力耕不吾欺。

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春秋两季有很多好日子,我经常同友人一起登高吟诵新诗篇。

经过门前互相招呼,聚在一起,如果有酒,大家就同饮共欢。 

要干农活便各自归去,闲暇时则又互相思念。 

思念的时候,大家就披衣相访,谈谈笑笑永不厌烦。

这种饮酒言笑的生活的确很美好,抛弃它实在无道理可言。  

穿的吃的需要自己亲自去经营,躬耕的生活永不会将我欺骗。

陶渊明于公元405年弃彭泽令返回柴桑里,四年后旧宅遇火。公元408年迁至南里之南村,是年四十七岁。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

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是文人引以为的风雅胜事。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隔着门就可以相邀喝酒,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杜甫的:“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也大有此风。

“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去忙,一旦闲了又惦记着,互相招呼着喝酒聚会。可见小小的南村,给了诗人无限温暖。

“相思则披衣”用顶针格再次强调与村民的友情,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邻居关系表明诗人与村民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相思则披衣,言笑无厌时。”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限制。已经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

有了与村民如同一家人搬的感受,那么“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了久居的愿望。

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清谈玄理,宴会聚集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陶渊明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村野的自然之趣已经脱离了虚伪污浊腐朽生活,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

所以此诗末二句“衣食当须纪,力耕不吾欺”,诉说了只要勤恳耕种地必不负人的观念。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

这种主张耕读生涯的观念,是与当时主流观念相抵触的。此诗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勤为根本。全篇日常交往的琐碎小事,以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真情切,起落无迹,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

陶渊明的诗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法情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


聿远


一位诗评价说过,古今中外之著名诗人,能震铄古今,流传不朽的,多以其伟大,而陶渊明的诗,却不以其伟大,而以其平凡。

陶诗因平凡而流传千古,苏轼,李清照都是他的铁杆粉丝。

陶渊明的生活就是诗,虽在当时冷寂,但千百年来,经过大浪淘沙,历久弥新,如陈酿,愈久愈能散发出醇香。苏轼诗词的爽朗,就有陶渊明之遗风。他自号东坡,就寓意像陶公一样躬耕陇亩。李清照自视甚高,连苏轼他也不肯正眼看,却服鹰于陶渊明独立的人格,自名为易安居士,易安就来自于陶诗“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指易安”。

正是平淡,平凡又成就了陶诗的伟大。先来看看他的《移居》其二。


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诗人移居南村,值良辰美景之际,便欣赏山水,登高赋诗,抒发怀抱,在高雅的志趣中,获得精神上的安慰。

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农家人热情好客,酒酿好后,有朋友从门前过,就招呼他,一起斟酌品尝果蔬美酒。农忙时候,各自在自己的田园里辛苦劳作。闲暇时,就披衣相访,畅谈耕种的愉悦,互相分享读书的感悟。南村不仅有纯朴的农民,还有颜延年,殷景人等博学的名士,可以一起“奇文共欣赏,异义相与析”。



陶诗看似平淡,不着力,却极其深刻,内心一番矛盾挣扎后,流露出了不和稀泥,不同流合污,不投降,不妥协的独立人格。

此理将不胜,无为胡去玆。这两句话集中表达了对田园生活的热爱,对官场生活的厌恶,对躬耕陇亩的决心。还有什么能比这醉心自然,与万化冥合,自由自在,自食其力的农村生活更美好呢?我不会轻易离开南村的。

每读此处,遂不胜叹息。人往高处走,乃人之常情。多少人趋炎附势,蝇营狗苟,面对权利趋之若鹜。而他却不愿助纣为虐,欺压百姓,厌恶官场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不为五斗米折腰,毅然放弃县级一把手的职位,回归园田。如武汉封城的哪些最美逆行者一样,展现了异于世人的惊艳操守。

田园诗人何其多,潜心耕种有几人?



衣食当须纪,力耕不吾欺。这一句是对上面的回答,此理将不胜的理,高远趣味的趣,欢乐的根源就在于,亲自耕种,自食其力,用自己的汗水换来衣食无忧,心里才踏实。才不是自欺欺人。一位哲人说,人一生干了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那些田园诗人,王维,韦应物等人,是表现田园之美的,只有陶渊明是写自己躬耕生活的,他展现的是农桑之美,他的最高理想是“种豆南山下。”

结束语:昭明太子曾这样评价陶诗“抑扬爽朗,莫与之京”。他的诗没有痛哭流涕,没有慷慨激昂 ,细品味,平平淡淡才蕴含着生活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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