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偽造多份證據被法官識破!法院:罰10萬!

一公司偽造多份證據被法官識破!法院:罰10萬!

近日,餘杭法院開出大額罰單,安徽一公司在一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中自作聰明,偽造多份證據,不想很快就被法官識破,被處以10萬元罰款。


一公司偽造多份證據被法官識破!法院:罰10萬!


處罰過程


原告愛道格公司是安徽一家主營寵物用品生產及銷售的企業,擁有第14685924號、15040990號商標專用權。被告愛犬島公司是美國一家生產、銷售寵物用品的企業,被告寵愛公司是愛犬島公司在中國大陸的經銷商,在天貓平臺開設“愛犬島旗艦店”,銷售愛犬島公司生產的寵物用品。


原告認為,“愛犬島旗艦店”銷售的愛犬島公司的產品上使用了上述標識,侵犯了原告上述兩枚商標專用權,於是將寵愛公司、愛犬島公司及天貓公司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等共計306萬元。


愛犬島公司和寵愛公司抗辯稱,其一,涉案商標系原告惡意搶注,其商標權應予以無效;其二,早在原告註冊涉案商標前,愛犬島公司就已在其產品上使用涉案標識,並在中國大陸銷售,故不構成商標侵權;其三,原告並未實際使用涉案商標,因此即使被告構成侵權,也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庭審中,原告愛道格公司為了證明其實際使用了涉案商標,提交了三款寵物用品,並陳述該些產品均是委託案外人淘淘公司生產,同時出示了雙方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


但在法庭對三款產品進行查驗時發現,三款產品的外包裝都存在二次粘貼標籤的痕跡,標籤製作得也非常粗糙。對此,愛道格公司聲稱標籤系淘淘公司加貼,其對此並不知情。


愛道格公司提供的三款寵物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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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標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註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註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可見,愛道格公司是否實際使用了涉案商標,對於本案的處理至關重要。因此,庭審結束後,承辦法官立即向案外人淘淘公司致函詢問相關事宜,淘淘公司也很快回函,表示其從未接受過愛道格公司委託代工上述產品。隨後,法官又傳喚原告來院接受詢問。面對淘淘公司的回函,原告雖不肯認賬,卻也給不出合理說法。


最終,餘杭法院認定愛道格公司偽造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屬情節嚴重。


3月30日,在餘杭法院發出司法懲罰決定書的前一天,愛道格公司撤回了對本案的訴訟。但依照相關法律規定,3月31日,餘杭法院仍然對愛道格公司作出罰款10萬元的司法懲罰決定。


法官有話說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我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礎是案件事實的全面、客觀、真實的查明與認定。當事人應當就案件事實作真實、完整的陳述。偽造證據或作虛假陳述妨礙法庭審理的,既可能侵害對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又增加裁判者查明及認定案件事實的難度。愛道格公司的上述行為,折射出其漠視訴訟制度的自大輕妄,是對司法資源的嚴重浪費,必須嚴懲。


來源:餘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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