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校將從4月26日起至5月10日陸續開學

4月17日,浙江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做好高等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的通知,浙江高校將從4月26日起至5月10日陸續開學,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學生返校時間。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安排車輛統一組織接站。

通知提到,浙江高校開學將堅持分期、分批有序返校原則,實行錯時、錯峰、錯校開學。具體開學時間由各高校商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後確定,並報經浙江省教育廳備案後由學校發佈。

在安排學生返校批次和時間上,各高校要細化分年級、分學院(系)乃至分班級的具體返校時間段,盡力避免短時間內在同一區域出現人員大規模集聚和交通擁堵。

對因各種原因延遲返校的學生,各高校要做好線上教學和幫扶工作,切實加強人文關懷。成人教育學生的復課工作,由各高校參照全日制學生開學工作要求自行研究確定。

未經學校批准,任何學生不得提前返校;對不聽勸阻或未經批准自行來校的學生,要按校紀校規嚴肅處理。

為加強學生返校的安全教育工作,通知提到,各高校要精準掌握每一位返校學生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具體時間信息,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安排車輛統一組織接站。

各高校要優先創造畢業班學生恢復學習、順利畢業的條件,在論文撰寫、實驗安排等方面加大指導力度,確保畢業生如期完成學業。要加大畢業生就業服務力度,特別要加強家庭困難等特殊群體畢業生的就業指導,確保高校畢業生平穩就業。

開學後,要堅持線上線下教學相結合,在確保不影響教學質量的情況下適當減少課堂教學時間。努力避免在同一區域同一時段課程安排過於集中、學生過於集聚。

同時,要適當管控圖書館、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的人員流量。倡導學生自帶餐具回宿舍用餐,合理增加校園盒飯提供點,並及時清理餐餘垃圾,儘可能減少食堂堂食人員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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