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一定會吃虧 | 接到辭退通知書後必須要做的5件事

2020年開年不利,一場大病毒的到來,讓全人類在這個數字吉利的年份裡註定走向低谷。國內復工後,陸陸續續傳來企業裁員降薪甚至倒閉的消息。“你被裁掉了嗎”成為除了“你被隔離了嗎”之外最近最熱的問候語之一。

不管有沒遇到這種情況,我們都必須未雨綢繆。雪崩了,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萬一,突然有一天你接到公司HR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簡稱辭退通知書),你知道應該馬上做些什麼事情嗎?

確定辭退理由

根據新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是需要針對不同情況付出不同的經濟補償代價的,而決定這個經濟補償需不需要支付、需要支付多少的關鍵核心,就是辭退理由。有合法理由辭退,分為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兩種情況;無理由辭退或者辭退理由不合法,需要支付賠償金,即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因此,辭退理由直接決定你能拿到多少經濟補償,非常關鍵。

拿到辭退通知書的時候,馬上第一時間查看通知書上寫的辭退理由是什麼,繼而由此展開和公司要求經濟補償的談判。

確定補償方案

既然已經收到辭退通知書,等於已經明確了你被辭退的事實,那麼你就應該馬上和公司溝通確定經濟方面的補償方案。前面已經說了有幾種不同的補償規定,你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去判斷自己該得的補償是怎樣,然後和公司溝通確定。如果公司給出的方案達不到你的期望,那麼到底是讓步接受還是堅持到底走勞動仲裁,你應該做好周全考慮。

關於新勞動法規定的辭退補償是怎麼定義的,你可以去看看我往期發佈的文章,還有我自己親身仲裁的經歷連載文章,裡面有很詳細的介紹。

確定勞動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事項

新勞動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解除勞動合同15天之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不要小看這一點,這點要是沒有處理好,會影響到你後續新工作的入職。勞動檔案在國家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裡很重要,而社會保險的繳納直接影響到你日常醫保和退休後享受社保福利的結果。

如果你擔心短時間內找不到新工作,沒有新單位可以幫你接手繳納社保的話,你可以去社保局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這樣可以讓你繼續享受社保相關保障,以及不斷開社保的連續繳納記錄。要改成個人名義繳納社保的前提,是原單位已經幫你解除了繳納社保的綁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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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勞動證據

員工和公司的關係是互惠互利的,到了分手的時候,最理想的狀態自然是好聚好散,再見仍是朋友啦。可惜這世上不如意事十有八九。

當遇到公司不依法辦事而你又不願讓步吃虧的時候,你需要做好勞動仲裁的準備,包括心理上的和物質上的準備。

物質上的準備,其實就是收集勞動證據,以便作為勞動仲裁時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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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收集的證據無非就是幾種:能夠證明你和公司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勞動合同、工作來往信息、考勤記錄等;

能夠證明你的收入的證據,例如工資條、銀行流水等等;能夠證明你的工作表現的證據,例如業績考核結果、崗位工作要求等等;還有與你被辭退相關的資料和信息。

證據以書面的最有力,尤其是有雙方簽字確認過的,電子證據現在也被法庭接受,例如錄音、微信對話等等。證據是越齊全越好,但要有針對性,要對證明你的論點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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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證據是越早越好,如果是有心想辭退不付經濟補償的公司,會很快關閉被辭退員工的各種工作權限,那時你想去收集證據會比較困難。

最好是在你得知公司有辭退你的想法之時就馬上去做這個準備。反正準備了並不代表要用,能夠和公司協商達成一致是最好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確定交接安排

離職前公司自然會要求你做好手上工作交接事項的,你也應該和公司確定清楚交接安排。既然分手了,就不要拖泥帶水,雙方把應該還給對方的東西換了,對雙方都是好事。

不然的話,你離職後入職了新公司,原公司還不斷聯繫你諮詢原有工作問題,也是挺煩的一件事。

但是要注意一點,交接工作應該在雙方已經協商確定了經濟補償問題後,再進行。

為了保障勞動者利益不受損害,新勞動法第五十條也特意規定:用人單位依法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交接工作時支付。也就是說,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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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也就是說,公司不願意依法支付經濟補償,而你打算去勞動仲裁的話,就不需要先和公司辦理交接。

以上這些,是在收到辭退通知書時,你應該第一時間去處理的事情。但是這個前提是收到正式的書面辭退通知書。如果沒有,例如只是口頭通知你,那麼情況會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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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正式的書面的辭退通知書不算被辭退

切記:如果公司沒有給你正式的書面的辭退通知書,只是口頭或者其他方式通知你,你應該拒絕認可,並且要求公司給出正式的書面的辭退通知書。

新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出示證明。

所以,如果公司沒有給你這個辭退通知書,從法律上來說你沒有被辭退。你應該繼續上班,直到公司給你這個辭退通知書,並按照通知書上的離職時間來停止上班。否則的話,你可能會中了公司的圈套。

公司口頭說辭退你,等你沒去上班幾天後,再以你曠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理由出辭退通知書給你,那時對你的辭退就屬於合法辭退且不用賠償的情況,你也就無法要求經濟補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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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在向我諮詢勞動仲裁事宜的網友們裡,已經有幾個人遇到了。由於他們不懂勞動法,沒有做好適當的應對,結果就陷入了難以處理的被動局面。

生存不易,工作不易。誰都希望能夠找到一個最好的平臺,一帆風順的往上發展,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好運的。

更多的人,職業生涯會在不同的平臺之間輾轉跳躍。萬一遇到被所在單位辭退的情況,大家要冷靜面對,客觀處理,以求得到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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