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幼師被曝性侵,校園猥褻怎麼量刑?

上海幼師被曝性侵,校園猥褻怎麼量刑?

近日,上海市某實驗幼兒園一男幼師鄒某涉及性侵事件被曝出,引起了諸多討論。校園性侵案件不斷髮生,其背後反映的是校園管理和家庭教育的缺失。而我們在反思的同時,還應該對於性侵案件的懲戒措施有所瞭解,刑法明確規定猥褻兒童的行為構成犯罪,那麼如何定罪量刑?

  一、什麼是猥褻行為?

  猥褻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或者兒童的意志,強制侮辱婦女或者兒童,並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為。

  猥褻既可以發生在男女之間,也可以發生於同性之間,但是隻有猥褻婦女、猥褻兒童的,才構成刑法四二百三十七條關於強制猥褻、侮辱罪規定的犯罪。猥褻婦女以外的男子,不構成該條中的犯罪。

  猥褻婦女,是指對婦女的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等行為,不包括性交行為。但是對男童的猥褻可以包括姦淫行為。

  二、上海幼師校園猥褻案怎麼量刑?

  近日,上海市某實驗幼兒園一男幼師鄒某涉及性侵事件被曝出,引起了大家的擔憂和熱議。根據該幼兒園總務處的一位工作人員稱:鄒某因個人原因已經在接受警方的調查,幼兒園全力配合警方辦案。事件發生以後,幼兒園也對鄒某的行為感到氣憤,並在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幼兒園方表示,目前對於案件的具體細節也不是很清楚,但一定會給所有的家長一個交代。

  而根據當地教育局官方發佈的情況通報顯示,對於鄒某涉嫌校園猥褻事件,當地公安機關已於第一時間介入,並依法開展調查取證,目前涉案嫌疑人鄒某已經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也在進一步審理中,將依法予以嚴懲、絕不姑息。對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教育局也已於日前作出免職處理並啟動責任追究程序。

  同時,因為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權益,基於隱私保護,案件處理將同時嚴格落實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保密處理。

上海幼師被曝性侵,校園猥褻怎麼量刑?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關於【強制猥褻、侮辱罪】的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在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的第十一批指導性案例中,包括齊某強姦、猥褻兒童案。作為指導性案例,在齊某強姦、猥褻兒童案的要旨中明確指出:行為人在教室、集體宿舍等場所實施猥褻行為,只要當時有多人在場,即使在場人員未實際看到,也應當認定犯罪行為是在“公共場所當眾”實施,構成從重處罰情節。

  我們可以瞭解到校園猥褻作為猥褻罪的一種從重處罰的犯罪形態,基本都是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做觸犯法律紅線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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