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不能得寸進尺

很多欠款的產生是因為債務方的不誠信,但我們同時發現,很多債權方在處理債務問題時也會言而無信。雖然生活中不是時時處處都有裁判來判定真理站在哪一方,但生活會用結果將答案公之於眾。

很多案件,起初有很好的談判條件,債務方願意談,有和解的空間,但由於債權方的接受條件一次次的搖擺反覆,導致能收回的款最終無法收回。

催款不能得寸進尺

有人會說,催款就照著那個債權方說的金額去催不就完了,為什麼中間還要諮詢債權方的意見呀,催款怎麼這麼不省心呀?要知道,不是所有的欠款都是毫無爭議的,很多工程款,貨款本身就存在巨大的質量爭議,加上一些企業經營並不腳踏實地,急功近利,重視簽單而輕視質檢與售後,合同雙方矛盾不斷。對於這種案件,我們會根據雙方的說辭,參照書面材料來盡力還原事實,給出建議的和解金額,如果債權方同意我們的和解金額,我們會以此為底線,努力跟債務方談,儘量把和解金額往上提。通常的話,如果債權方對於和解金額不反悔,不會獅子大開口要求繼續增加和解金額的話,這種和解案件通常可以順利執行到位。如果債權方一天一個想法,反覆提要求,債務方會失去和解的耐心,最終案件不了了之。

我們曾經有一個案件就屬於這種情況,客戶是提供空調製冷設備及服務的公司,債務方是一家開發商,客戶委託我們處理的是空調設備及服務的合同款。欠款主要是由於項目合作時,債務方資金鍊斷裂沒能及時付款,但案件的難點在於空調設備中的銅管在幾年前都已經被偷了,目前空調無法使用。儘管事發當時雙方已經報警,但雙方對於誰具有看管空調設備的責任是有巨大的爭議的。此案我司接手之後,就發現情況非常複雜。客戶公司管理有些混亂,很多資料都無法提供,給我們的案件材料只能勉強拼出一個支離破碎的案情經過。債務方公司近期慢慢緩過來了,有意重新啟用他們開發的那棟大樓,因此空調設備對債務方是有用的,有意願和解。我們作為中間方從中調解雙方矛盾,建立和解基礎的過程不再詳述。在和解金額上,債權方起初同意45萬和解並同意平賬協議條款,我們根據客戶的反饋,與債務方反覆爭取談妥了條件,在簽約環節,債權方又大規模的修改平賬協議並要求平賬金額不低於55萬。

最終,債務方憤怒的終止談判,認為債權方毫無和解誠意,純粹浪費時間,表示債權可隨意處理,不在意。

關於上述案件的債權方,今年偶然間查到他們公司目前也已是失信被執行人,我相信他們當時反悔和解金額肯定也有別的苦衷,比如資金緊張,需要更多的錢來填補窟窿,但是和解處理應收賬款,雙方要講誠信講道義,抱著得寸進尺的想法,最終雞飛蛋打,還是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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