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糾紛會是否會涉及到判刑

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的飛快,物價也隨之上漲,當今人們可以感覺得到錢越來越不值錢了。對於一般的小康家庭而言,家裡出現重大變故,就要借錢了。這時可能會出現還不起,就有人有疑問,在個人債務發生糾紛會涉及到判刑嗎?對於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債務問題屬於民事經濟糾紛,本身並不涉及刑事責任,所以不會被判刑。如果因債務問題糾紛而發生了嚴重傷人或死人事件,那麼就要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要判刑。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1、如果判決已經生效,未及時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則法院會對債務人進行司法拘留,但不會判刑;

2、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才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個人債務糾紛問題怎麼解決

一般情況下,個人不清償債務,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一)按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二)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並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餘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

欠款不還怎麼辦?

欠款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於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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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處理。

個人債務糾紛會是否會涉及到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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