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中院快审团队调解一起医疗纠纷

2018年9月,小陈因产后不适,到老陈的小诊所就诊,经过诊断,老陈给小陈行清宫治疗,并静脉滴注消炎抗菌治疗。当月,小陈再次到老陈的小诊所进行输液治疗,老陈在没有做皮试的情况下给小陈打了消炎针,没过多久,小陈出现胸口不适,口吐白沫,脸色发紫等症抓,老陈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不幸的是小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曲靖中院快审团队调解一起医疗纠纷

后双方协商,对小陈的死亡原因先做尸检,老陈也支付了12万元的安葬费给小陈家属,经司法鉴定,小陈死亡原因为输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致过敏性休克死亡。后双方对事故赔偿等问题进行了协商,但未果。小陈家属诉至法院。

经一审判决,老陈须向小陈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76万余元,但老陈对此赔偿提出了异议并提请上诉。

曲靖中院快审团队调解一起医疗纠纷

该案进入二审,考虑到老陈对小陈的死亡表示遗憾及深深的歉意,且愿意积极配合处理小陈的身后事宜,老陈的女儿也主动担保,承诺尽快向把赔偿款打到小陈家属账户,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老陈取得小陈家属的谅解。至此,双方也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在前期已经赔付的丧葬费14万余元的基础上再赔付36万余元。

案件主审法官刘跃昌说,就医时优先选择正规的公立医院,同时也劝诫从医人员应该加强医疗责任心及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对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利益具有高度责任心,在医疗过程中保持足够的审慎,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曲靖中院快审团队调解一起医疗纠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