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需謹慎

買了房、過了戶,興沖沖地去交物業費,被告知所購二手房欠了14333.43元物業服務費,而原業主也失聯了。

買房需謹慎

買家:二手房過戶後被告知原業主欠1.4萬元物業費

38歲的秦女士是西安人,去年12月,通過中介公司西安某某某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購買了西安市未央路中段附近的盛世一品小區的一套二手房。

“這套房子全款90萬已付清,在今年四五月份的時候,完成了過戶,但7月份我去物業交費的時候,被告知欠費1.4萬餘元。”秦女士說,物業查詢後告知,欠費是從2013年就開始了,“原業主的兒子孟先生讓我不用管,說他會付清,因為此次買房一直是和他對接,就相信了他,結果到現在欠費也沒交,打電話他也不接了,物業說不交清欠費就不給辦門禁卡。”

秦女士提供的陝西金明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收費通知顯示:2013年5月至2019年9月,電梯費2194元;公共用電公攤1139元;暖氣費3442元;物業費6853元等合計欠費14333.43元。“我買房交了2萬元中介服務費,中介現在也說不是他們的責任。”秦女士很是氣憤。

買房需謹慎

物業:新業主無需交納欠費,會通過法律途徑向原業主追繳

對此,陝西金明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李經理表示,新老業主私下買賣房屋,也沒有提前告知物業,新業主前來交費,現在的系統還無法錄入新信息、無法進行相應的信息變更。李經理說:“從2013年至今,多次向原業主催交相關費用,原業主一直推脫,答應抽空過來交,我們也不能採取停水停電等措施。”

李經理說,目前就是和新業主一起,多方聯繫原業主要求交清欠費,在此期間也不會給新業主暫停物業服務,如果原業主還是拒不交納,就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了。

律師:欠費應由原房主交納,中介公司應為瑕疵承擔責任

買房需謹慎

業內人士:購買二手房前要查清權屬欠費等,任何承諾都要體現在合同中

業內人士說,購買二手房時,一是核對房屋產權證以及房主是否有權出售房屋、房屋是否正在出租等,房主已婚的需要夫妻雙方同意出售,購房前到房管部門查一下房屋是否有抵押、查封等,避免不必要的損失;二是注意合同條款,包括付款、房屋交付、房屋內傢俱等歸屬、水電物業費是否結清等;三是最好現場查看房屋情況,比如有的房屋沒有天然氣,房屋過戶了才發現,就會產生糾紛;四是簽訂合同及付款等留好憑證,必要時找法律專業人士諮詢辦理。


買房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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