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打響規範商品房銷售“第一槍”



4月16日,為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維護公開、公正、透明的市場秩序,保護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縣住建局對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行政約談,給商品房銷售行為帶上“緊箍咒”。縣市監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強、縣住建局主管局長趙萬兵、縣市監局主管局長賈建民、相關科室負責人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人參加會議。

一箍緊價格監管,規範明碼標價。要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和《河北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規定,對在售樓盤一次性公佈全部房源,並按“一房一價”要求在售樓處醒目位置進行明碼標價。嚴肅查處標示信息不全,標價內容不一致,在標價和公示的收費之外加價、另行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等違法行為。

二箍緊主體監管,規範代理銷售。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與代理銷售的房地產經紀公司簽訂代理銷售合同前,認真審查代理銷售公司是否具有代理銷售的主體資格,即是否持有從事房地產經紀的營業執照、資格資質證書等。不得與主體資格不合格的代理銷售公司簽訂房地產委託銷售合同。不得與在香河從事房地產代理銷售行為但未註冊登記住所或經營場所為香河營業執照的代理銷售公司簽訂代理銷售合同。

三箍緊廣告監管,規範廣告宣傳。要求房地產企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及國家有關規定發佈房地產廣告,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切實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自覺規範廣告設計、製作、發佈等行為。對於違規發佈虛假廣告的,將嚴厲查處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三方責任。

四箍緊信用監管,規範經營行為。對於通過日常監管、“雙隨機”抽查過程中查處的虛假廣告宣傳、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未按時年報公示的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同時,住建局執法監管人員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應注意事項進行重點說明,對新啟用的《商品房銷售買賣合同》進行詳細講解。

會議最後要求,各房地產企業利用一週時間對銷售過程中存在的預售代理、明碼標價、廣告宣傳等問題開展全面的自查自糾,一是要提高認識,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增強守法和誠信意識。二是加強行業自律,切實做到知法守法。三是要正視問題,及時整改。

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打響規範商品房銷售“第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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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香河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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