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錄29-09:揭祕鶴崗"1·28"案 四個亡命徒武裝劫金案始末

大案紀實錄29-09:揭秘鶴崗

確定無名屍為犯罪分子之一,並非毫無阻力。儘管南山礦大規模的清查排除了11號屍體為礦上職工的可能,儘管至今尚未有任何人前來認屍,卻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屍體是犯罪團伙遺留下的。因此,部分同志認為,結論下得過早,這種結論一旦形成,就會極大地影響到偵查方向、範圍和重點,一旦搞錯,後果會是嚴重的。

指揮部經過再三考慮,仍然堅持了定下了結論。閆自忠表態說,現在不是等著有直接證據來證明無名屍是否為罪犯,而是要通過確定無名屍是罪犯來尋找新的證據,證明無名屍是誰。在這一點上不能夠再含糊,再含糊就等於放棄戰機。他這樣說了,反對意見便沉寂下來。指揮部很快通過一項決議,立刻由何局長出面通過新聞媒介向全市人民公開發出通告,號召全市人民動員起來,根據通告中提供的犯罪分子的特徵積極尋找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這樣公佈出去,會不會使犯罪分子摸清我們的底牌?會場上有人提出疑問。”

“摸清就摸清,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們告訴他們底牌,也告訴他們我們破案的決心,在群眾中發動起強大的聲勢,會對他們產生嚴重的壓力,迫使他們不敢亂動,也可能迫使他們沉不住氣露出馬腳,還是有利的面大。群眾發動起來了,又可以公開地組織大規模的摸排,這些都是勢在必行!”

閆自忠對這種戰略還是積累了不少經驗,他特別記得去年這個時候在柴林參加指揮偵破張四維、王成巖殺人搶劫大案的經歷。當時,抓住罪犯的一些特徵後,就公開採取了社會發動的方式。由海林市公安局長韓寶林兩次在電視上發表講話,反覆在海林、樺林、柴河地區播放,公開懸賞破案線索。另外向東北三省印發協查通報1500份,發放案犯模擬畫像3000張,調集使用海林、牡丹江、樺林、柴河等地方、林業公安民警2000餘人,召開縣處級、鄉鎮、街道、廠企單位什會議140多次,排查走訪柴河、牡丹江、海林地區群眾6萬多戶,近20萬人,印以調查摸底表和重點線索表3萬份,提取指紋2.5萬枚。其效果最後是終於極大地驚嚇了犯罪分子,迫使王成巖攜帶2支手槍畏罪潛逃、主動暴露,接著一舉破獲該案。大家都知道閆自忠是見過世面的,他顯得胸有成竹的神態也感染了與會者,決議被一致通過了。只有閆自忠自己心裡明白,他對此舉並無把握,他已預感到,面前這夥匪徒似乎比柴林公安機關出身的張四維還要沉得住氣,或者更有算度。目前時期真是造就了一批又一批膽大妄為又足智多謀的以身試法者。他們已不承認法律,要從法律的虎口裡奪食。

“既然確定了11號屍體為犯罪分子,就要對屍體重新進行研究,”閆自忠把口氣和緩下來,但話裡顯得更強硬:“要進一步地過細地查驗屍體,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特徵。假牙,現在是最明顯的特徵,要把這個特徵公佈出去,在全市範圍內尋找左上第三顆牙齒是假牙的、年齡在25歲左右的男人,直到面見本人。要大量印發通告廣泛張貼,做到家喻戶曉。要全面開展摸底工作、排查嫌疑人員,根據作案人數、作案時間、案犯的體貌特徵,尤其是11號屍體的特徵,用‘梳篦子’的方式,在全市開展逐委、逐組、逐戶、逐單位、逐人的摸清排查,一查到底。”

何局長也表示同意,補充說:“假牙問題,我看也可以走訪牙醫,一方面摸線索,一方面確定這牙是不是在本市安裝的,起碼對查明罪犯來源有好處。”

閆自忠十分贊同,說這可以列為專項調查的一個方面。還有查假髮來源,也要列進去。專項調查的其它方面,查槍、查爆炸物品、查出租車和司機房義貴等工作都不能放鬆。

徵求大家意見時,有人發問:“如果說無名屍是罪犯,那這夥人為什麼要把自己人打死?”人們把目光轉向閆自忠。顯然,對罪犯包括不包括燒焦的那個人,大家心裡仍有疑惑。

閆自忠還未開口,橢圓形會議桌南側靠盡頭處響起一個清晰厚潤的聲音:“我看有兩種可能,第一種,這個罪犯被我保幹擊中,不能再離開現場,其他犯罪成員只好把他擊斃,為了滅口;第二種,作案時團伙成員之間發生內訌,都拿著槍,於是火併。我更傾向第一種可能。”發言的是王春林,看來他早琢磨過這個問題。

設疑者並不信服:“第二種可能是不存在的,這夥人不是一般人,計劃周密、行動迅速,組織得很好,有什麼事能使他們臨時內訌呢?是內訌的人就走不到這一步!再說,以當時的情況,危急之中,再來四個人都不多,哪還顧得上火併?第一種可能也說不通,身上沒有槍眼,怎麼被保幹擊中?兩槍都是獵槍打的,清清楚楚。”

王春林移動了一下富泰的身體,毫不退縮:“我也不認為這兩種可能現在都能得到解釋,有些事情我們還搞不清,可是關鍵是我們現在排除了無名屍不是罪犯可能,就要去具體設想發生了什麼事,什麼事都可能發生。”

“有沒有誤傷的可能?”興安分局副局長小心翼翼地插話。“這兩槍都是正面打出的,臉對臉,怎麼會有誤傷?” 有人挑了個頭,會場上的議論就豐富起來,鄰座之間有的低語,有的點頭,私下達成不少共識。

閆自忠看了何局長一眼,何文軒朝他點點頭,意思是請他繼續說。會場上的人都自覺地住了口,等著上級代表發話。 閆自忠最富於感染力的是眼光和笑容、他目光活躍、閃動,笑起來神采飛揚,但此刻這些表情全無蹤影,換上了一副嚴肅持重的面目。

“為了無名屍到底是不是罪犯,我們已經花了六天時間,再不能舉棋不定了。現有的條件就這麼多,關鍵是判斷。第一,北樓二樓調度室的目擊者,大部分說看到3個人從籃球場往西逃跑,我看是可信的。但作案的不會只有3個人,應該是4個人,東邊兩個,西邊兩個,另一個哪去了呢?應該是被擊斃了。第二,經過大規模的排查,證明11號屍主不是南山礦機關大院、也不是南山礦下屬單位的職工,其他人進入保衛科值班室的可能是很小的。”他是站在值班室門前的空地上面朝門被打倒的,這種位置說明他更大可能和其他罪犯一樣是後闖入者。第三,這個人若是本地人,六天時間裡早該有人認屍;若是外地人,能直接找到值班室,市內也該有其他知情人來說明情況,因為案子人人皆知。第四,這具屍體被燒燬得太嚴重,肯定屍身上覆蓋有燃燒物,像是有意滅跡。第五,保幹張華文是在會議室門前向內射擊時被身後從東邊趕來增援的匪徒打中的,他向屋內射過槍。我到現場看過了,王處長也證實從那個角度可以擊中11號屍主。那麼,總結一下,11號屍主不是罪犯還會是什麼人呢?我同意王春林同志的意見,現在首先排除,排除了不是犯罪分子的可能,下面的事情就明朗了。當然,沒有在屍身上發現獵槍以外的彈痕,這是最大的疑點,沒有這個疑點,我們早就該下決心。的確存在搞錯的可能,要冒一點風險,但也要看風險有多大,我們並不放棄其它偵查方向上的工作,要同時進行。即便這個人是無辜者,也要查清是從哪裡冒出這麼個人來,查清了沒有壞處。”他手裡的一支菸一直在手裡捻著,把話說完,才送進嘴裡點燃,吐出一股煙霧。一年半後,閆自忠由於身體狀況把煙戒了。他的這番話再沒有引起爭議。

接著便是委託專人起草通告和重新部署警力。強調多警種協同作戰,立足鶴崗,以南山區、工農區和南山礦為重點,以南山的六號地區、工農區的文化派出所管片內和南山礦北樓為重中之重、以無名屍為突破口,全面開展偵查破案工作。徐新民副局長負責路面和堵卡工作,李洪傑副局長負責南山分局和收審站的工作,常士梅副局長負責經企內部工作,礦山公安處陳處長負責南山礦工作,呂志錕副局長協助何局長負責全面工作,閆處長則集中所有情況。

有人問道:“摸出來有‘現行’的‘刀槍炮’和其它人員怎麼辦?”

何局長回答:“抓起來!這次肯定要抓一大批,收審站可能要住滿。”

“閆處長則說:“抓起來有好處。一來澄清社會面,二來叫他們提供線索、戴罪立功。特別是無名屍相片,要多印一些,讓看押人員逐個辨認,看有沒有認得出來的。立功者受獎,兌現政策!”又轉向收審所長張良春:“你那裡怎麼樣?張所長。”

張良春四方臉,濃重的眉毛,絡腮鬍颳得精光,烏髮天生有捲曲,略加修飾便呈大波浪型,風度是有的。他點點頭說:“沒問題。”他說了沒問題就是沒問題。

2月5日晚,鶴崗市電視臺身穿西服的男性新聞節目主持人嚴肅地宣佈,當晚20:00將播放鶴崗市公安局局長何文軒的重要電視講話,請廣大市民到時收看。整個“鶴崗新聞”節目時間,電視熒屏上不斷出現條形字幕,提醒市民注意這一預告。在這之前,鶴崗人對“1.28”大案案情始終處於半朦朧的瞭解狀態,以致謠言四起。現在有了正式的官方消息,自然都互相傳告,等候收看。

20點整,何文軒身著警服在電視屏幕上露面,見過他的人都能感到這位頭髮稀疏的公安首腦變得憔悴了。儘管他顯得鎮定、語音鏗鏘,緊鎖的雙眉和臉上一道道皺摺還是透示出內心的焦慮。拿稿子的手時起時落。關於案情,他宣佈說:“四名犯罪分子駕駛一臺北京吉普車、手持五連發獵槍闖入南山礦保衛科,開槍打死、打傷多人、搶走‘五四式’手槍三支並爆炸縱火。在我保衛幹部、經警的英勇反擊下,罪犯分子丟下一具屍體棄車逃跑。”這裡沒有提到南山礦傷亡的具體數字,但是初次公佈了罪犯為四名,其中一個被打死,屍體留存現場。他代表公安方面表示了破案決心,用語堅定而不留餘地:“……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政府、省公安廳以及市委、市政府、礦務局的領導對此案極為重視,多次指示:不管下多大力氣,一定要破獲此案。”“……不惜一切代價,堅決偵破此案。”“此次破案是必然的、我們有能力在最短的時間內偵破此案。”

鶴崗歷史上,發生大案後警方用如此強硬的口吻預言破案是第一次。這些話一箭三雕,既激勵所有民警義無反顧地投入工作,鼓勵知情者消除顧慮、大膽舉報,也說給可能正和大家一樣收看電視的犯罪分子聽,要他們不必存僥倖心理,儘快投降。

何文軒使用了“人民戰爭”這樣的字眼,號召廣大市民為破案獻計獻策,提供線索,並通報了犯罪分子的有關情況:“現場遺留的一具罪犯屍體,年齡為24-25歲,身高1.73米,體態適中,前數右上側第三顆牙齒為樹脂膠假牙,上身穿煙色皮夾克,下身內穿一條黃色秋褲;另一名犯罪分子身高1.70米左右,圓臉,皮膚較白、眼睛中等,身著帶領花的警式服裝、戴一頂有帽徽的氈絨警帽。又一名犯罪分子男扮女裝,頭帶假髮套。”“對提供重大線索破獲此案的,指揮部決定給予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重獎。”

關於懸賞的額度,會議上曾經引起一陣小小的爭執。坦率講,公安經費十分有限、甚至可憐、全國警察平均每人每年只撥給人頭費6800元,而實際支出至少在2萬元以上。此次破案耗費的財力也很驚人,因此有人主張獎金以3萬元為限。但另有些人反對,理由很簡單:現在的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公共汽車上眼看著別的乘客被強姦置若罔聞的都有,錢跟不上怎麼行?現在的人就認錢,錢多了就等於警察多了,何愁不破案?有的甚至主張開到10萬元,索性多花點,真正算起來也合適,早一天破案,節省多少錢?更何況社會效益遠不是經濟核算能衡量的。

對於唯金錢論的觀點更多的同志表示反對,認為廣大人民群眾是有正義感的,不會只為錢提供線索,當然也應該承認,現在社會風氣有些問題,有些人顧慮多,適當地要給些獎勵,那是少數人的問題。

持前一種意見的立刻問:“如果掌握線索的剛好是這種人怎麼辦?”

這麼問不是沒有根據。在鶴崗發生的另一起大案中,3名犯罪分子凌晨推著一臺搶劫到的“老爺車”在大路上走,東張西望,行跡可疑,恰遇見2名刑警,遭到盤查。其中1名犯罪分子突然開槍,當場打死1名刑警,打傷另1名刑警,搶劫到手槍2支,子彈數十發。又將受傷的刑警砸死,把兩人的屍體拖拉20多米扔進“馬葫蘆”中,“老爺車”推到300米遠的居民樓院內隱藏。又再次返回現場,在手電照明下用破衣服擦拭和掩埋現場血跡,撿走彈殼,然後逃走。

那是夏天,路旁的住宅區居民樓上都開著窗戶,夜裡睡覺不關。犯罪分子從開槍到破壞現場在樓下足足幹了1個小時。居民樓上肯定有人被槍聲驚醒和扒窗戶看到一些過程。警方多次派人到各樓瞭解,反覆做工作,言談話語裡猜到有的人知情,但就是挖不出東西來。談到最後,知情人提到自己家庭困難,孩子連學費都交不起,只好輟學,民警才明白了,開始講價錢,經過討價還價,獲得了目擊者證詞,為破案創造了條件。所以在懸賞問題上引起爭執不是小題大作。10萬是肯定拿不出來的,根據鶴崗的生活水平和經濟狀況,5萬元也許是個合適的數字。最後上報到市裡,市委書記仲永祥、市長馮悅華親自作了指示,同意由市裡籌措這筆經費,爭論才平息下來。事後證明,這5萬元起了作用。

何局長在電視講話裡還嚴厲地告誡犯罪分子家屬,要放下包袱,大義滅親,主動到指揮部或當地公安機關講明情況。已知情況拒不交出罪犯或為其提供錢財住所的,一經查出,將以包庇罪、窩藏罪追究法律責任。凡主動講明情況,為偵破案件提供線索的,是以實際行動挽救已走向毀滅邊緣的親人,為破案立功。警方將按照規定給予嚴格保密,保護報案者的人身安全,同時獎勵人民幣五萬元。

講話的最後部分直接以犯罪分子為對象,正告他們必須主動投案自首:“你們在現場及逃跑時留下了大量的犯罪痕跡物證,這些痕跡物證為我們偵查此案提供了有力的線索。因此,我們說破獲此案是必然的。”

何局長重申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保證只要坦白自首,“一定按照國家法律,給予寬大處理。”這個電視講話在黃金時間重複播放了3天。以“1.28”破案指揮部名義發出的《致全市人民一封公開信》和案件《通告》刊載在《鶴崗日報》和《鶴崗礦工報》上。

南山分局刑警隊副隊長劉仲義認為,鶴崗有電視的人家並不普遍,看報的人更少,應該廣泛張貼登有犯罪分子特徵的《通告》,貼在醒目的位置。根據他的建議,《通告》加印了10萬餘份發放全市各個地區。南山地區投放了4.5萬份,幾乎家家門前都貼有1張。在公開發動群眾的基礎上,新的一輪更大規模的摸排查工作開始了。

所謂摸排查,按地區劃分。分局負責大的區劃,又分出小的區劃交由派出所負責。各級機關幹部,包括市局黨辦、行政辦、財務室、醫務室的幹部,不分男女一律充實到基層參加工作,案件不破不得回家。

摸排查按委分,大體上兩個人負責調查一個居民委員會範圍的住戶,大委有3個人負責的。一個委大約有十幾個組,每個組大約有二三十戶人家。必須一戶一戶地走。摸查對象基本根據《通告》上指明的特徵確定,主要指18-35的男子,1.70米以上身高,再附加一些其它條件,如有假髮的、有黑槍的、有相似服裝的、參加流氓團伙的、會開車的、突然出走的等等。

調查有關對象必須面見本人,還要做好解釋工作,消除某些群眾的反感。有關情況不能只聽本人說,要交叉詢問,向左鄰右舍瞭解所說的情況是否屬實。這樣搞一輪大概要7天時間。任務之繁瑣,耗費人力之多令人吃驚。也許更令國外同行吃驚。即使在公安部門內部,也有不少人對這種方式感到厭倦,認為並不起大的作用。很明顯,往往是真正關係重大的事群眾不敢說。但截至目前,還離不開這種方式,總是要盡一切努力擴大信息源,獲取有用的信息,你很難說哪種信息絕對無用。警察的素質各有不同,這一點閆自忠最擔心。犯罪形勢變了,犯罪分子的素質不斷提高,手法日益狡猾,相對地、警察隊伍的一般素質卻提高得沒有這般快。有的警察不適應新形勢,仍習慣於過去一套作法;有的不敬業,不甘清貧,不安於本職工作或把心思用到職外“創收”上去,談不上鑽研業務。這個反差是承受不起的。凡閆自忠經手的案子,90年代以來,他想不出有哪一起未因個別警察不稱職而放過犯罪分子的,即便最後破案。在摸查撒下去這樣多的警察,難免有人失職,若放到重要位置,可能使全局功虧一簣。使絕大部分民警的工作勞而無功。

何局長也頗有同感。在會議上再次重申了他的紀律、這次要求各級領導直至普通警察層層立下軍令狀:哪個地方摸漏了領導負責,誰摸漏了扒誰的裝!當警察的,苦滋味最在這種時候。真要扒誰的裝,閆自忠也是於心不忍。在密山當公安局長的時候,一位老警察因為摸漏了一家“鎖頭戶”捱了大過處分。他來找閆自忠說情時眼淚都下來了,因為他馬上就要退休,實在不願意幹了一輩子背個處分離開警察隊伍。閆自忠心裡也很難過,又不能鬆口,那種滋味也不好受。

當刑警的不容易,正派人,掙兩壺醋錢,和救濟金差不多,擔的責任又大,冒生命危險,圖什麼呢?有時想起來也心酸。他知道有個刑警,年輕輕的與罪犯格鬥時負了重傷,由此半身癱瘓,靠老婆端屎端尿。老婆不錯,一直忍著,忍了十八年,到十八年頭上到底忍不住,哭著和他離了婚。刑警不容易,刑警家屬就容易嗎?

說來說去閆自忠還是痛恨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已由逃避型轉為對抗型,於是將刑警置在疲於應付和危機四伏的境地。想深些他更痛恨的是犯罪,制止犯罪要比制止犯罪分子更難,是什麼在誘發犯罪像瘟疫一樣地蔓延呢?

他站在樓上的窗前,俯瞰著街上稀疏的行人:他們每一個都很普通,穿著類似的衣服。人群中有一個戴護耳的比別人走得快些,還朝這邊望了望,他的樣子也很變通,但他會不會是犯罪分子呢?犯罪分子表面看與常人無異。閆自忠對自己一瞬間的離奇想法感到可笑,他向自己解釋說:這不過是懷疑許多人有犯罪的動機。

王克立沒有參加會上的爭執,但爭執的內容他句句聽在心裡。作為局裡的同事,同級別的工作組成員,閆自忠顯然迴避直接對他下達指示之類的意見,也信任他的的工作能力。

但他總感覺到閆自忠的眼光裡對他還有所期待,這是不必明說的。在刑技方面,無論閆還是何都對他百分之百地尊重,當指揮部確定11號屍體為罪犯之一時,他完全明白了自己下一步應該做什麼。這一點在排除11號屍體不是南山礦職工之前不大容易想到,一旦排除,他便突然想到了。當會上提出這名罪犯死因的兩種可能時,他幾乎要脫口說出:還有第四種的可能!

他沒有說出口,他是個嚴謹的技術工作者,不喜歡像偵察人員那樣在得到事實之前大膽推測,即使在得到事實之後,他也習慣於格守事實,不發揮想象。技術人員的想象力有時是有害的。王克立翻閱過海林大案的案卷。在海林系列案件中,有一起石河鄉派出所所長丁國春及妻子被人殺死在家中,丁被“五四式”手槍擊中頭部,槍被搶走。公安分析案情時,初步形成熟人作案的意見,丁的外甥侯松柏受到審查。技術人員對侯進行銅離子檢驗時,發現侯身上有陽性反應,手及衣袖上的反應不僅量大且有方向性,加之侯的右手汗毛比左手的短,就作出了侯的手及衣袖上留有大量碎銅屑,系近期擊發槍支所致的鑑定,出具了刑事技術鑑定書。又查明侯在發案前幾天沒有接觸過任何槍支,更沒有打過槍,偵查部門便根據鑑定把調查工作全部轉向侯松柏,釀成了一起錯案。

照王克立看,該案中技術人員就是想象力過盛造成失誤。不過今天偵察人員的想象力卻啟發了他的思路。他立刻叫上吳印達、倫江等人同去富力醫院。在車上,倫江問他到底有什麼想法。

王克立扶正眼鏡,提出一個問題:“如果說,有人確定,無名屍主是保幹打死的,以後犯罪同夥又在他身上用獵槍補了兩槍,但檢驗時發現保乾的手槍彈殼,那是出了什麼問題?”

兩個想了想,倫江說:“我知道有人這樣推論過,可是這種推論也許不正確。”

“不,我說的是:假設這種推論是正確的。”吳印達詫異地睜大眼睛:“你是指……”

王克立點點頭。吳印達忽然感到了一些緊張。11號屍體仰躺在一座近似檯球臺的解剖臺上,雙腿分開直挺,兩隻小臂向上彎曲著已再放不下來。兩手前勾,姿勢像猴類。慘白的月光從窗外照射進來,為黑黝黝的屍身打上一條輪廊光。猛開燈,看到這具殘缺不全的人身,王克立感到一陣噁心。沒有確定此人是罪犯之前,王克立只能把他視為受害者,現在確定下來,眼前那副本來就令人恐怖的面目頓時變得猙獰起來。頭顱後頂部開放性的創口在腦殼上炸開一個洞,留下齒形的創面,像西瓜摔掉了一塊。這是右頰部一槍左眼部一槍共同形成的,腦組織裡已用鑷子夾出許多鉛粒。三個人靜靜立在屍體面前,同時盯住槍創部位。王克立不是法醫,他的專業是痕跡,但對法醫方面並非一竅不通。獵槍屬霰彈槍,每次射出的彈丸數量很多,射擊後散開的面積大,損傷的範圍大,命中率高,但射程短,大多數彈丸不能穿過人體,只造成盲管創。無名屍頭上右頰部和眼部的創口都很大,邊緣不整齊。看來射擊的距離較近,形成了貫穿創。

“如果只中一槍,彈道能貫穿嗎?”他問。

吳印達回答:“不太容易,一般只有少數情況下,比較大的單個彈丸能貫穿。現在是打了兩槍,雖然角度不同,但出口一致。所以頭頂打崩了,另外,我估計這種獵槍經過了改制。”

“有沒有可能發現第三槍?”

“我也在想。”吳印達思索著,“如果有這一槍,彈道又完全重合,那麼可能一點痕跡也看不出來。這一槍應該是手槍打的,很容易擊穿頭部,射入口和射出口的圓孔會比較清晰易辨。但如果再跟上一槍,用霰彈打,彈孔和彈道就全破壞了,發現原來的彈道只能憑運氣。”

“那就看看咱們運氣怎麼樣。”

“腦組織可能要全部取出。”

“取出吧。”

吳印達和倫江戴上手套,開始操作。他們檢查得很仔細,一點一點地辨認。王克立負責給他們打下手、遞器械。

偶爾他也看一眼屍主齜牙咧嘴的面容,想象著他被擊中第一槍……第二槍的感覺,那是他生命中最後感覺。這人先想到的是死還是悔呢?相信他在神志尚清醒時不會再想到錢,儘管他是為錢獻出了一切。王克立經濟上也不寬裕,不過,和罪犯拋下的軀體打交道打多了,漸漸地開始把許多事都看談了。一個人曾經生存過,後來又消失了,在這中間能留下什麼痕跡呢?檢驗工作進行得極其艱苦、耗時,如果不是預先有種信念甚至是結論支撐著,嘗試隨時可能被放棄。2個小時過後,倫江指著一處地方給吳印達看,吳印達用放大鏡認真觀察,兩個人討論了一陣。

“在這裡。”吳印達放下鑷子。

“什麼?”王克立問。

倫江用一根細通條撥動軟組織給王克立看中,用語言說明軟組織上留下了一小段手槍子彈的彈道,僅僅是一小段,但由於彈頭的旋轉,仍然留下光滑的孔道。

為什麼在彈道重合的情況下還能留下這一小段手槍彈道,吳印達和倫江也說不清。也許彈頭在體內受到骨的阻抗,曾稍微改變了方向。對這一點再無人能判別,成為一個謎。 不管怎麼說,屍主先前最先受到的是手槍的一擊,已經找到證據。手槍彈頭最先貫穿了頭顱,不知飛到何處,也許被罪犯拾走了。閆自忠和何文軒聞訊立即趕到了醫院,向3人表示祝賀和感謝,他們心中的石頭落了地。

1月28日晚間南山礦北樓槍戰中發生的一幕得到了解釋。首先是保幹擊中了這名罪犯,這一槍打在右頰。他並未當場斃命,可是同夥們弄不走他,或者根本不想弄走他,就朝他臉上補槍,一槍在右頰,一槍補在左眼。補在右頰的一槍耐人尋味。無疑是有意對準原來的槍眼打,幾乎徹底破壞了手槍彈道,使公安的偵查陷入迷津。這些人居然有這樣豐富的經驗,使閆自忠暗自讚歎。他知道,大凡系列作案又多次漏網的罪犯都不是尋常人,這些人做警察,可能是很出色的警察,做了罪犯,就需要最出色的警察去對付。

“將來破案,第一功應該給打中這個罪犯的保幹。”閆自忠說道。

使罪犯遺留下一具屍體,成為破案中最大的線索,功勞確實難以低估。是哪個保幹立下這一功呢?只有保幹有條件,一個是保衛科長姜生奎,一個是大個子保幹張永華。是他們兩個最先衝出金庫,持手槍與犯罪分子交火,並把犯罪分子堵在屋裡。這個人不應該是姜生奎,雖然他說明他擊中了一名歹徒,但據他描述這名歹徒留披肩發,是從走廊另一頭奔襲過來的,他們只在走廊裡對射,姜生奎沒有衝到過會議室門口。

唯一能射中這名罪犯的只能是張永華,他衝在最前面而且越過會議室門口向裡面打槍,只有從他的角度能夠看清值班室裡的罪犯並把對方打倒在地。他自己壯烈犧牲。他倒在門前,後來,進入現場的人們只知道他是受害者之一,從現在起他已經是烈士了。

經“1.28”專案領導小組的兩位組長、市委常委、副市長郭鴻翔和礦務局黨委副書記倪忠勤的提議,鶴崗市委常委討論通過,一個月後,南山礦為張永華舉行了隆重的葬禮,正式授予他烈士稱號。

——預知後事如何,請看《大案紀實錄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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