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90後美女多次開房容留好友共同吸毒,被判刑六個月

南昌90後美女多次開房容留好友共同吸毒,被判刑六個月

近日,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法院判決:被告人江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經審理查明:2019年7月21日下午,被告人江某在自己登記入住的南昌市西湖區某國際酒店房間與吳某、周某一起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古)和甲基苯丙胺(冰毒);同年10月29日下午,被告人江某在自己登記入住的西湖區某國際酒店房間與吳某、龔某一起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和甲基苯丙胺;同年11月2日,被告人江某在自己登記入住的南昌市西湖區某大酒店房間容留吳某、龔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和甲基苯丙胺。同年12月27日,民警在南昌市紅谷灘區某廣場一房間內將被告人江某抓獲。

另查明:被告人江某曾於2011年7月6日因吸毒被南昌市公安局紅谷灘分局行政拘留五日; 2017年4月13日因吸毒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行政拘留一日。

法院認為,被告人江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鑑於其具有坦白、違法劣跡等量刑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瀟湘晨報記者鄔成鼎綜合江西法院網報道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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