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轉業,我可以安置到哪兒?

作為軍人,轉業到地方,是人生的又一大抉擇,安置地是轉業後長期生存的地方,對個人進步、家庭發展、孩子成長等問題都有重要的影響。因此安置地的選擇,尤為重要!具體選擇哪裡呢?

20年轉業,我可以安置到哪兒?

先看看下面政策規定,再決定吧!

20年轉業,我可以安置到哪兒?


一、回原籍或者入伍地

1.回本人原籍、入伍地

中發〔2001〕3號文件規定,一般轉業安置,多是安置到轉業戰友原籍或者入伍時所在省( 自治區、直轄市)。

2. 回配偶原籍、入伍地

中發〔2001〕3號文件規定,如果夫妻雙方都是轉業幹部,同時轉業的話,可以選擇到任意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

3. 回父母原籍、入伍地

中發〔2001〕3號文件規定,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軍人且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轉業戰友,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安置。

小貼士

1.原籍

根據百度詞條解釋:原籍指的是某人遷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先的籍貫。

因此這裡的原籍不能簡單理解為戶口所在地,但一般可理解為出生時的戶口所在地。

2.入伍地

入伍地一般指有本人有穩定生活基礎(有常住戶口)並通過兵役機關應徵入伍的地方。

*各省軍轉安置政策普遍規定,從高校畢業接收入伍的,高校所在地不按入伍地接收安置。

*入伍地不一定是原籍,也不一定是現在身份證頒發地或領取地!

二、回配偶戶口地安置

1.中發〔2001〕3號文件規定,轉業的戰友可以選擇,配偶隨軍前或者結婚時常住戶口所在地,進行安置。

小貼士

隨軍前戶口所在地,一般指首次隨軍前配偶的常住戶口所在地,主要是配偶婚前長期生活、工作並有常住戶口的地點。

2.中發〔2001〕3號文件規定,配偶取得個別城市常住戶口滿規定年限的情況下,且配偶已隨軍的情況下,轉業的戰友可以回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小貼士

中發〔2001〕3號文件規定,配偶已隨軍的軍隊轉業幹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滿4年的;

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戶口滿3年的;

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慶市和省會( 自治區首府) 城市常住戶口滿2年的;

④對上述以外的城市,只要在轉業當年3月31日前配偶隨軍取得當地常住戶口即可。

3.中發〔2001〕3號文件規定,轉業戰友選擇自主擇業的、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 艦艇) 工作滿10年的、戰時獲三等功( 平時獲二等功) 以上獎勵的和因戰因公致殘的,可以不受隨軍配偶的落戶時間限制,只要在轉業當年3月31日之前配偶隨軍落戶,就可以在以上城市安置。

4.中發〔2007〕8號文件規定,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到配偶戶口所在地安置,該地區為艱苦邊遠地區和高山海島地區縣(市)的,其配偶(不含隨軍、離退休安置或工作調動)須取得該地區常住戶口滿5年,且有獨立合法產權的住房。

小貼士

這裡的配偶須符合條件不含隨軍、離退休安置或工作調動!因此對於軍改期間移防到艱苦邊遠地區和高山海島地區縣(市)的戰友是個利好政策!辦理隨軍後可以拿到更多的自主擇業補貼。

5.中發〔2016〕13號文件規定,對所在單位被撤銷、合併、降格、改編、移防的,且選擇計劃分配的,其配偶取得部隊所在地常住戶口的,不受現行政策規定的隨軍落戶年限限制(但也必須在轉業當年3月31日之前落戶),可以在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小貼士

此條不含退休及自主擇業幹部!一定要看仔細,只是計劃安置!當然自主擇業也不限制隨軍落戶年限。

6.夫婦同為軍隊幹部單轉或同時轉業的,中發〔2007〕8號文件規定,夫婦同為軍隊幹部的,雙方或者一方轉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隊駐地安置。該規定完全涵蓋了此前中發〔2001〕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夫婦同為軍隊幹部且同時轉業的,可以到符合配偶隨軍條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轉業,留隊一方符合配偶隨軍條件的,轉業一方可以到留隊一方所在地安置。”

三、留在部隊駐地安置

1.中發〔2016〕13號文件規定所在單位被撤銷、合併、降格、改編、移防的,且選擇計劃分配的轉業戰友,未婚或者離異的,可在服役地安置。

2. 中發〔2007〕8號文件規定未婚或者離異的軍隊轉業幹部,可比照駐地軍隊幹部配偶隨軍條件予以安置。

3.中發〔2007〕8號文件規定一方轉業,留隊一方符合配偶隨軍條件的,轉業一方可以到留隊一方所在地安置。

四、投靠父母、子女安置

1.中發〔2001〕3號文件規定,父母身邊無子女的轉業戰友,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2. 中發〔2001〕3號文件規定,未婚的轉業戰友可以到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3. 中發〔2001〕3號文件規定,配偶為獨生子女的轉業戰友,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4. 中發〔2001〕3號文件規定,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軍人且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轉業戰友,可以到父母離退休安置地安置。

5. 中發〔2001〕3號文件

看到這裡的你,有意向安置地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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