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为什么斗不过司马光?

天地玄黄日月盈


其实,与其说是王安石斗不过司马光,不如说是二种思想在进行碰撞,旧思想和新思想在面对国家诸多弊病的时候发生了强烈碰撞,司马光和王安石则是代表人物而已,但他们都是在为了宋朝的兴盛做着自己最大的努力,只是每个人的思想不一样,方法也就不一样。

中国封建时代的政治文明发展到宋朝进入了一个相对完备的时期,赵匡胤通过“杯酒释兵权”巧妙地解决了自唐“安史之乱”以来的武人跋扈的问题,一改五代以来文人“斯文扫地”的局面,尊重并且重用文人,立下“不杀大臣及言事者”的誓约,开创了宋朝以文治国的局面。

北宋士大夫的理想

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文彦博与宋神宗的一次关于变法的争论。宋神宗认为:“更张法治,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回说:“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文彦博敢在宋神宗面前直言不讳地说出此话,说明“共治”已成为当时为君臣都认同的理念以及士大夫也是国家的主人。

一、致君尧舜

“致君尧舜”是北宋士大夫可以说是“忠君”的表现,但同时从政治理性的角度去看,这也是北宋士大夫争取话语权的一大理论。北宋士大夫一面在政治上以自身的政治主体地位来影响皇帝的决策;同时又在思想上他们又以儒家经典的“义理”和“尧舜之道”作为思想武器来规制皇权,来为自身的政治主张提供合法性依据,进一步拓展自身可施为的政治空间。在不触及皇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宋朝的皇帝经常“妥协”。

二、价值观——义利观与君子、小人

儒家学说重义轻利的思想可追溯到孔子之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宋朝实行右文政策,重用儒生,治国理政是以儒学思想为依归。在“义利观”上,士大夫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持保守的“义利对立观”;另一类是持实用精神的“义利调和观”。

第一类持保守的“义利对立观”的士大夫们,往往高谈玄妙的性命道德,却以谈论利维持,他们不关心现实的社会经济问题。如苏轼曾表示“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深浅,不在乎强与弱”。将“义”作为评判道德的标准,认为重视理财、求利的人是“小人”、“聚敛之臣”。这些士大夫在提出解决国家困穷的政策方案时,往往不考虑实际,不管何时都因循儒家轻徭薄赋政策,以附会其重义轻利的思想,但这些措施根本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财政困难的问题。

而另一类士大夫则是积极投身政治实践并且具有政治理性精神和实用精神的士大夫群体。他们在处理国家经济、财政等各种现实的具体问题时,开始渐渐从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下,重新思考和定位义与利的关系,而不是简单地将两者对立起来。

宋朝要整治“三冗”之弊,必然需要进行富国强兵的改革,要富国强兵必然离不开个“利”字。这些人并不否认义的重要性及其主导地位,而是改变“义”与“利”对立的观念,回归孔子“义”的标准下可追求“利”。

王安石便是重视通过理财来富国并将其付诸实践的士大夫,强调理财只要不是为了一己私欲,为了国家理财是符合义的,并以《周礼》为依据指出:“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周公岂为利哉?”但王安石这种重视理财的思想仍遭到保守派士大夫的攻讦,被指斥为“管商之道”祸国害民。

理念不同,终使司马光和王安石反目

中国古代从夏商周封建时代,就把“天命论”作为君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如周公提出“敬天”思想,周的君主称为“周天子”,受命于天,保养下民。在汉代又经董仲舒改造阐发为“天人感应说”,天命观既是君主合法性的来源,同时也是制约君权的一种手段。

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本是武将军变建国,因此更需寻找合法性基础。在王安石变法前,天命观己成为北宋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并为社会大众所接受、为君臣所共守。之所以将天命观算入士大夫政治文化,一方面其有利于为皇权及政权提供合法性来源,另一方面是其为士大夫参政、限制皇权提供了法理依据。

1、祖宗之法

一般开国皇帝都有为后代立法的权威,他们制定的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看作是今日之“宪法”,是后代必须遵循的立国根基。

宋太祖赵匡胤为防止后代重蹈唐末五代覆辙,制定了一些后代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和规定,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各方面,被总称为“祖宗之法”。

2、“三不足”让司马光开始反对

古今中外任何改革从根本上都是社会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不可避免会触及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但改革却往往是以思想文化的改易更革为先导,从思想文化角度为改革提供政治合法性。任何变法也都是在既有的主流政治文化环境下进行的,变法要获得合法性从文化上要处理好变法思想与主流政治文化的关系。为了从政治文化上获得支持王安石采取的策略仍是在儒家士大夫政治文化之内进行“托古改制”,但仍然被反对派从政治文化予以攻击。针对反对派从政治文化层面提出的攻讦,王安石变法思想则以三不足精神及其理财思想进行破局。

“三不足”之说在当时仍是与主流敬天法祖的政治文化相冲突的,从现代来看“三不足”更显常识,但当时敬天法祖的主流政治文化则关乎宋王朝整个政治合法性,所以“三不足”无异于对于王朝根基的釜底抽薪,是带有大逆不道的反叛性的。

作为士大夫一员的司马光在面对王安石提出的“三不足”显然是必须要予以反击的,但这还不足以让司马光和王安石反目成仇。

财政匮乏问题进一步激化矛盾

当时北宋政府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便是财政匮乏,司马光与王安石在神宗面前产生争执。司马光主张通过削减两府对文武大臣等的赏赐将来节用救灾,王安石则表示辞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王安石认为国家财政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理财未得其道”,提出“因天下之利,以生天下之财”来解决国家困穷的窘境。由此可以看出王安石认为发展生产才是解决财政问题的根本之途,理财主要在于通过国家政策促进生产发展,由此达到他所说的“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目的。这种财政思想已与现代的财政思想无异,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跳脱了传统儒家“轻徭薄赋”财税传统,不可谓不先进,不可谓不理性。

司马光关于财政的思想与王安石正相反,他认为社会财富是固定的,在官与民间分配,不在官则在民,要么官富民贫,要么观贫民富。两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惠民利民只能是薄赋节用。这在当时救灾情急之时可解国用之困,但不是长久的理财之道。而他指责王安石所谓“善理财者”只是暗地里侵夺民利的敛财之术,其“不加赋而上用足”也只是“桑弘羊欺武帝之术”。

在司马光看来,国家营求财利非圣人之道,而士大夫讲求财利,则非君子之道,理财机构的设置和青苗诸法的实施,不仅使得国家与民争利,而且败坏了士风。

结语

王安石与司马光在关于理财思想方面的冲突,表面上是“义利”之辨,实际上是二种思想上的争斗,司马光遵从孔子的“重义轻利”思想,王安石则推崇孟子的养民为先的思想。

思想文化上的冲突,都以儒家仁义为标,都认同对民众施行仁政,但实际上政治文化上有根本不同。司马光更认同经调和的士大夫政治文化,更重视作为统治阶级的士大夫,以此来维护政治系统的稳定。而王安石则更追从儒家经济上养民惠民仁政的原典,从下层民众生存问题出发。打破了士大夫阶层的经济基础,也就是破坏了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经济基础,当然会引起冲突。

另外要说明的一点是,司马光之所以反对王安石,其实和王安石变法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太大关系,虽然王安石的有些变法内容确实是伤害到了百姓的利益,但请不要忘记了,司马光不是百姓,而是士大夫,司马光并不会因为百姓的利益受损而反对,只会自己的利益受损或者是说自己所在的群体利益受损才反对。假如司马光的利益不受侵害,那么司马光或许不仅不会发对,甚至会大力支持,从最初司马光同意变法到发对变法就能看出。



小帅有话说ya


王安石研究做事;

司马光研究搞人;

做事就会犯错,做的越多错的越多,如果没有圣明的老大顶着,被扳倒下岗只是时间问题。

搞人就容易了,挑毛病就是了,世界上没有比这个更轻松的了。

司马光虽然做了大官,但是一生几乎没有什么政绩,反倒斗气、争权表现积极。作为士大夫保守思想的典型代表,他十分不满王安石变法,时时刻刻准备尽罢新法,但他对存在的社会问题又提不出解决的办法。

王安石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变法强国当然是好事,但改革是大动作,要注意做好宣传,团结同志,注重团队协同,不能凌冬独自开,搞个人英雄主义、孤立主义,仅靠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是做不成大事的。

其实,王安石和司马光之斗,胜负不在两人,而是取决于皇上。一个帝王选择什么样的国策,决定了他重用什么样的人,抛弃什么样的人。


微山秋水


宋朝王安石变法确实斗不过司马光守旧。

司马光代表保守派势力,而王安石代表新兴改革势力,王安石变法十多年确实让宋朝国库变的充实,达到国富军强的目的;但是王安石变法同时也伤害了老百姓,商人,士大夫和地主阶层利益,得罪了几乎所有人,加上改革势力内部争斗,最终王安石成了光杆司今,因此最大靠山宋神宗一死,王安石就彻底失败。

一.变法弊病凸显,老百姓反对王安石变法

事实上许多老百姓反对王安石变法,因为变法本身也有弊病。

1.青苗法国家放低息给百姓本是好意,但是宫府为了创收强行摊派,要求每家每户都要借钱付息,不管需不需要,这只会让百姓苦不堪言,并且上告无门。

2.据说很多百姓自断其手以逃避保甲法,甚至有地片上报此种现象,可见该保甲法反面影响有多可怕。

3.保马法也被人诟病,本来养马需要许多专业的方法和技能,让普通老百姓参与养马,往往马没养成,反而还要赔钱,搞的家破人亡。

二.朝庭经商,市场被操纵,商人反对王安石变法

国家操纵市场参与经商,赚取原属于商人的利润,扰乱市场秩序,商人极其反对新法。市易法让宋朝朝廷直接参与经商,又利用国家层面内部信息及权力资源等,让朝庭经商赚的爽,可不知此举害了多少商人,当时许多商人血本无归,破产商人比比皆是。

三.利益受损,士大夫和地主阶层反对王安石变法

变法损害士大夫和地主阶层利益,他们也积极反对王安石。

1.青苗法国家取代了地主放贷,限制了高利贷对穷苦百姓的盘剥,但是,地主利益被损害。

2.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士大夫和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

3.免役法让士大夫等特权阶层也需要缴纳免役钱,原先可是不用的,士大夫开始不乐意,更不会主动支持王安石。

四.变法人员内部瓦解,宋神宗去世造成王安石彻底失败

变法势力内部矛盾恶化分裂,王安石亲自提拔器重的吕惠卿首先发难,矛指王安石,吕惠卿借办理郑侠案件的机会构陷王安石,又利用李士宁案件来打击王安石。变法内部人员分裂严重,变法势力内部开始瓦解,王安石变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公元1085年,宋神宗去世,大力支持王安石变法的宋神宗去世,这是压倒王安石变法的最后一根求命稻草。随后,宋哲宗赵煦即位,高太后垂帘听政,司马光胜利为相,王安石失败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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