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罗山县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卷宗评查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档案的制作及管理,切实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卷宗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罗山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活动。

一、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卷宗评查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人民调解案卷评查领导小组。并召开司法所长会议,进一步讲清人民调解卷宗评查的重要意义、标准及要求。

二、评查方式。此次人民调解案卷评查采取各调委会全面自查,司法所组织调委会对案卷进行互相评查,县司法局评查组重点抽查的方式开展。评查采取一卷一表的方式,对照评查标准,指出案卷存在的瑕疵、问题,提出整改评查意见。评查重点从卷宗封面、卷内目录、人民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调查笔录、人民调解记录、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人民调解回访记录、卷宗情况说明、案卷装订等方面入手,从看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收集采信证据是否充分、法津适用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实体处置是否公正、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执法效果是否良好、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对案卷进行了认真检查评比,将每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随卷反馈。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此次评查,绝大多数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案卷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的要求。但是,评查中也发现案卷存在填写不完整、文书格式不统一、记载不全面、用语不规范、纠纷类别不准确、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对此,评查组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司法所和调解组织要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弥补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提高法律适用和写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需要,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