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為正義服務還是金錢服務?

法門律匠



冬去春來20200220


這取決於律師本人的素質與道德標準。從法律角度講,律師在為人辨護時,根據事實條件,依據法律法規為金錢服務是應該的,無可厚非。但也有個別莨莠不齊之人,不顧職業道德,枉顧事實,曲解律規一味地為金錢是變味律師服務職業。


光澤人間


律師他的本質就是為社會服務,所為金錢是肯定的,他在法律中所產生的變數,是指用法過當!法是直素,有冤情可糾。維護法律和有生資源,與社會的發展同步,他與記者相同之處,可揭穿不正之風,為人民群眾,闡述心聲,和精神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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