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马上到30天期限了,资料还没弄好怎么办?

胡歌重庆分歌


工伤认定申请30天马上到了,资料还没有准备好,怎么办呢?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

《工伤认定办法》第7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途径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在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认定;二是劳动者在事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认定。一旦单位在30天之内没有申请,劳动者在一年之内一定要及时申请!莫超期限,否则无法实现工伤赔偿。

当然,如果个人在一年之内还是没有申请,两种途径都超过了期限,那怎么办呢?可以换一种思路:即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角度要求赔偿!人损的诉讼时效也是一年,但是其起点一般从治疗终结,或伤残鉴定结束后开始计算,而工伤的一年是从事发之日计算。由于计算起点不同,会出现工伤一年已过,而人损一年还没有届满的局面。所以超过工伤认定最长一年时效的,还可以从人损角度进行补救。

三、现实中,要是受伤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此时的认定时限为一年,即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都是可以提出认定申请的。因此在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之后,此时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还有权申请进行认定。

更多徐州市社保、公积金、企业雇主责任险、商业单工伤险知识,及时关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