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是科技創新的“晴雨表”--法治--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4月21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月21日下午3時舉行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情況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王闖表示,服務和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非常重要的職責之一。知識產權法庭審理的專利等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是整個知識產權案件中最為高精尖的一部分,所以它也是與科技創新最為緊密的一些案件,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它們是創新的“晴雨表”。

王闖介紹,知識產權法庭為服務和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主要從以下方面做強有力的保護。

第一,加強源頭保護,確保授權質量。專利的授權確權是知識產權的源頭,它對於技術創新向法律創新的轉換是非常關鍵的一個環節,所以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特別加強源頭的保護,明確新穎性、創造性的授權條件和標準,這樣能夠使真正具有創造性的專利申請很早地得到授權,並得到及時的司法保護。去年法庭的很多案件特別是專利授權確權案件,覆蓋了一些醫藥、生物科技、網絡電纜、大型機械、智能輸入法等等,通過這些案件的審理很好地激勵了科技創新。

第二,加強分類保護,順應創新規律。不同的知識產權涉及的技術領域不一樣,有著不同的創新規律,所以針對不同領域的知識產權採取不同的司法政策和裁判標準,能夠使司法保護力度和創新高度很好地契合。舉個例子,化學藥品專利領域,特點是投入特別大,研發週期非常長,同時失敗風險特別高。對於這樣的領域,採取的措施之一,就是對試驗數據的提交採取比較寬容的司法政策,通過這樣的措施,可以避免真正有創造性的專利因為授權形式要件過於苛刻而沒有授權。

第三,加強市場保護,實現市場價值。說一千道一萬,就是所有知識產權的價值必須通過市場來實現,通過這種方式特別注重對技術合同的審理,比如技術研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服務合同,通過這些技術合同案件審理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從而推動這些技術得到很好地應用。同時特別堅持市場的原則合理科學確定損害賠償價值,去年審理的一些案件很多賠償額在百萬元以上,有的在五百萬元以上。通過市場價值的判斷來確定賠償數額,讓侵權者得不償失,讓權利人理直氣壯,讓創新者心無旁鶩。

第四,強化程序保護,使司法更加高效。像臨時禁令、證據保全、財產保全這些是強化司法保護很重要的程序性措施,知識產權法庭去年在很多案件裡積極穩妥地運用臨時禁令措施,從而使司法救濟更加及時和高效。比如,去年羅東川大法官擔任審判長審理的第一案,法國“瓦萊奧”公司和廈門“盧卡斯”公司專利侵權案件,這個案件中確立了臨時禁令的裁判規則,如果停止侵權的部分判決和行為保全的申請二者都提起時,二者可以並行不悖,同時適用。這樣裁判規則的確定能夠為科技創新提供“雙保險”。所以,通過源頭保護、市場保護、分類保護、程序保護,很好地保障國家創新發展戰略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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