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合作社百題之十四】如何加強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提高綜合服務能力?

轉自崑山供銷

【供銷合作社百題之十四】如何加強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提高綜合服務能力?

14、如何加強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提高綜合服務能力?

一要拓展服務功能。積極適應鄉村振興戰略要求,緊貼當地農民需要和供銷社自身實際,因地制宜,開拓新的服務項目,滿足農民群眾多元化、個性化服務需求。在鞏固完善“一院兩超”(莊稼醫院和農資超市、日用品超市)服務功能的基礎上,增設電商服務站、物流服務站、金融服務站等,形成“一院兩超三站”基本服務功能配置。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開展保險、養老、鄉村旅遊等新興服務,為農村綜合服務社注入新的活力。

二要加強規範化建設。貫徹落實全國總社《農村綜合服務社規範》,按照建設和管理標準要求,提高規範化建設水平。依據《農村綜合服務社星級劃分與評定》相關標準,大力開展全國總社星級社創建活動,引領帶動全省農村綜合服務社提升建設服務標準。

三要健全落實管理制度。縣級供銷合作社作為農村綜合服務社的建辦者,要切實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健全和落實掛鉤聯繫、分片管理、考核考評等管理機制,促進農村綜合服務社的長效管理。積極採取分片包乾的形式,實行動態管理,準確掌握農村綜合服務社運行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與村兩委、經營業主的溝通協調,加大工作指導力度,及時跟進服務,組織農村綜合服務社負責人和經營業主進行培訓,幫助改善經營業態和提高管理服務水平。省、市兩級供銷合作社加強指導和檢查監督,提高農村綜合服務社的運行質量。

四要積極改革創新。積極探索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辦新模式,在村集體、供銷社、經營者等多方利益共享上多動腦筋、多做文章,提高農村綜合服務社的生命力。那些因鎮村規劃調整,土地流轉,人員搬遷,生活需求減少,但生產需求仍很旺盛的農村綜合服務社,可轉型為現代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有條件的地區,應積極探索利用農村綜合服務社服務網點和服務項目,成立消費合作社、植保專業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不斷推動農村綜合服務社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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