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收藏合法化,帶動的是其背後的上百億的國民經濟

國家出臺政策:鼓勵民間收藏

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解釋道:《文物保護法》第50條明確規定,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5種方式合法收藏文物:

一:是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

二:是從文物商店購買;

三:是從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

四:是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

五:是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民間收藏合法化,帶動的是其背後的上百億的國民經濟

為了保證該項舉措的實施,

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說,將開展民間文物收藏情況調研,

組織鼓勵民間合法收藏文物相關課題研究,建立健全鼓勵民間合法收藏文物的政策措施,

印發《文物拍賣管理辦法》,研究制定《文物市場管理辦法》,“規範文物經營活動,引導民間收藏行為”。

民間收藏合法化,帶動的是其背後的上百億的國民經濟

民間收藏到底有多少?

中國的民間收藏人群也在近30年異軍突起,人數目前已近一億。

據國家文物局統計,目前有民辦博物館2000餘家,僅僅這些博物館就收藏各類文物上億件。

其所持有的藏品,按人均十件算,就是八億件,這還遠遠低於現實情況;

有的人甚至一人就收藏60多萬件藏品,甚為驚人。

八億件民間藏品是全國公立博物館1469萬件藏品總數的幾十倍。

也就是說,95%的民間收藏家,收藏了國內現存出土文物的95%。

民間收藏合法化,帶動的是其背後的上百億的國民經濟

民間收藏價值有多大?

據不完全統計,每年文物的交易量在1500萬件,交易額近萬億元。

《打開中國文化財富鑰匙》一書中,就有專家推算,一旦法律承認民間收藏,實現民間收藏的開放時,

中國祖先留下的文化藝術品將為我國創造出300萬億元綠色GDP,造福子孫萬代。

300萬億元的存量資產如每年能流通20%,即60萬億元,

每年交易兩次就是120萬億元,交易過程中的全部稅收按20%計算就是24萬億元,是2012年稅收11.074萬億元的2.17倍。

民間收藏合法化,帶動的是其背後的上百億的國民經濟

五千年的中華文明歷史

為我們今天發展文化產業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寶貴資源和存量資產,

是我國發展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重要的不竭動力和源泉。

祖先留下的不可移動的物質文化遺產,

如故宮、頤和園、長城等為北京每年吸引2.3億以上的中外遊客,

假設每人消費1000元,那麼每年就創造產值2300億元,

設想如果全國各地的文物都能搞活,

那它對國民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就可見一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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