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三述”压实主体责任

“我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尾表态等制度。共组织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6次,分级约谈党员干部223次,开展脱贫攻坚作风督查96次,从严查处作风不实问题……”松桃苗族自治县木树镇党委书记李艳向县纪委委员述责述廉述德。

4月20日下午,在十三届县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3名乡镇和4名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纷纷走上发言席,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其他87名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书面述责述廉述德,做到全覆盖。

据介绍,为督促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主体责任,传导压力,强化“关键少数”,以述促建、以述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该县开展“三述”工作,围绕道德修养、履职能力、廉洁自律三个方面,旨在晒出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干货”,晒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修养、理想信念;晒出廉洁从政以及教育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及个人重大事项;晒出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并通过测评现场打分,评议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述责述廉述德,现场测评打分,达到进一步传导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压力、总结谋划工作、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堵塞漏洞、担当作为的目的。”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唐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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