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赔了夫人还折兵之原油黑天鹅!

昨天以为-40美元的价格已经是原油黑天鹅的终点,没想到老鼠拖铁锹,大头在后头,比不要钱白送原油更刺激的是,赔了原油还要贴钱给银行。

中行有个产品叫”原油宝“,跟踪的是美国原油期货合约。但它不用换汇,不用期货账户,零杠杆,也没什么资金门槛。很多小白散户都可以参与。

很多小白用户看到原油大跌,就通过中行这个原油宝抄底原油。但实际上你买银行的原油是抄不到底的,原因是银行的原油也会移仓换月,不懂移仓换月的可以看看我前两天的文章《这货暴跌40%!》。

但小白用户不懂,以为买这个真能抄底赚钱。不过移仓换月,最多也就亏本金的25%-30%左右,但这次买了中行产品的人可是亏要本金还要倒贴银行200%的钱。看到有个用户晒的截图,亏完388.46万元本金,还欠银行532.24万,总共亏损920.7万。

谁能料到,商品期货竟然能跌成负的,卖一桶石油,还要倒贴买家37.63美元,刷新了大家的认知,中行昨天也一脸懵逼,然后说要商量下怎么处理,今天出来的处理结果就是按照-37.63美元结算,负的这部分要客户承担,并补给中行。如果不补,中行会把这些客户的中行储蓄卡或信用卡的资金扣掉,余额不足的会上征信系统。

从中行的处理方式,以及对外公告上看,意思就是亏钱全怪市场,我不负责任,盈亏客户应该自己承担。忽悠别人买产品的时候信誓旦旦,出事了就两手一摊!虽说来市场搏杀,盈亏要自负,但难道中行就真的没责任吗?

不!他们家责任大大的有!

1. 没有对客户准确揭示产品风险。向客户推销原油宝的时候各种忽悠,甚至还在官方公众号宣传说投资者不会因为新旧合约移仓而产生损失。显然这个移仓换月必然会有损失的。

2. 芝加哥交易所4月15日把油价的规则调整为可以是负数,但中行并没有把这个新规则的风险和影响通知给用户。去年底,高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这个文件简称《九民纪要》,里面提到金融消费纠纷的核心原则: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中行尽责了吗?

上面这两点是妥妥的违规行为,就凭这两点,中行就应该为这次客户的亏损负责。

当然网上还说的其他几点,比如:

1. 其他银行和机构都提前移仓换月,为什么中行要等到最后一天才执行移仓。

2. 合同上写着亏损本金的20%就会强制平仓,为什么没平掉。

第1点是因为原油宝本身的规则就是这样设计的。第2点说是因为22点后停止交易了,没法给客户止损。

这两点准确来说都是中行产品设计上的缺陷,可以说他们的产品确实垃圾,但产品的规则和信息其实是向投资人公开的,投资人也是自愿参加的,坦白说这个责任真拿出来讲,是不太好算的。

但前文也说了,就凭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这两点,他中行都应该负责。原油宝的广告我是经常看到的,甚至还收到过推销电话,说实话都是瞎忽悠,推销员都说这好,那好的,风险一个字都不提,甚至有很多误导性的信息。踩雷的读者如果有误导购买或者忽悠的证据,可以保存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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