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李智
金融資金,是個人和企業從事經濟活動的重要基礎,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大量涉金融債權和金融犯罪執行案件,而此類執行案件,涉及金額大、機構多、影響廣、難度大。
4月27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四家單位聯合啟動涉金融債權和金融犯罪執行專項行動。
據悉,四家單位將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向長期未結的涉金融債權和金融犯罪執行案件亮劍,打擊規避執行行為,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保障社會經濟穩定、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有力保障。
什麼是涉金融債權和金融犯罪案件執行?簡單來講,便是個人或企業拖欠銀行貸款,或與金融機構產生債權糾紛;違反金融管理法規,如洗錢、金融詐騙、非法集資等刑事犯罪案件。
上述執行案件,存在執行標的金額大、涉及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種類多、待處置財產處理難度大等難點;如處置不當,則有可能產生較大金融風險和負面影響。
據瞭解,2019年末,全省社會融資規模9.26萬億元,增速11. 64%;銀行業貸款餘額6.25萬億元,同比增長12.82%,在經濟穩健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大量涉金融債權和金融犯罪執行案件。
在啟動儀式上,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四川銀保監局三家單位負責人均表示,將結合自身職能,督促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各級人民銀行和銀行業機構,配合人民法院推行本次專項執行行動。
具體來說,包括配合法院清理案件信息,查詢被執行人資產,配合法院開展凍結、劃扣等相關工作,對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一律納入黑名單,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據瞭解,本次涉金融債權和金融犯罪執行專項行動從2020年4月27日開始,至7月27日結束,為期三個月。
(四川法院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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