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維A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阿維A。

性狀

本品為硬膠囊,內容物為黃色顆粒或粉末。

適應病症

1、嚴重的銀屑病,其中包括紅皮病型銀屑病、膿皰型銀屑病等。

2、其它角化性皮膚病。

規格

10mg。

用法用量

1、本品個體差異較大,劑量需要個體化,才能取得最大的臨床治療效果,同時不良反應最小。

2、開始治療:開始阿維A治療應為每天25或30mg,作為一個單獨劑量與主餐一起服用。如果經過4周治療效果不滿意,又沒有毒性反應,每天最大劑量可以逐漸增加至每天75mg,如果需要把副作用減至最小,此劑量還可減少。

3、維持治療:治療開始有效後,可給予每天25mg至50mg的維持劑量。維持劑量應以臨床效果和耐受性作為根據。一些病例,增加劑量至最大每天75mg,可能是必要的。一般來說,當皮損已充分消退,治療應該停止。復發可按開始治療的方法再治療。

4、其它角化性疾病:角化性疾病的維持劑量為每天10mg,最大為每天50mg。

不良反應

本品主要和常見的不良反應為維生素A過多綜合症樣反應,主要表現為:

1、皮膚:瘙癢、感覺過敏、光過敏、紅斑、乾燥、鱗屑、甲溝炎等。

2、粘膜:唇炎、鼻炎、口乾等。

3、眼:眼乾燥、結膜炎等。

4、肌肉骨胳:肌痛、背痛、關節痛、骨增生等。

5、神經系統:頭痛、步態異常、顱內壓升高、耳鳴、耳痛等。

6、其它:疲勞、厭食、食慾改變、噁心、腹痛等。

7、實驗室異常:可見穀草轉氨酶、谷丙轉氨酶、鹼性磷酸酶、甘油三酯、膽紅素、尿酸、網織紅細胞等短暫性輕度升高;也可見高密度脂蛋白、白血球及磷、鉀等電解質減少。繼續治療或停止用藥,改變可恢復。

注意事項

1、對長期服用阿維A的患者,應定期檢查有無骨異常。2、正在服用維甲酸類藥物治療及停藥後2年內,患者不得獻血。

3、治療期間,不要使用含維生素A的製劑或保健食品,要避免在陽光下過多暴露。

4、在阿維A治療期間或治療後2個月內,應避免飲用含酒精的飲料,並忌酒。

5、在服用阿維A前和治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若出現肝功能異常,應每週檢查。若肝功能未恢復正常或進一步惡化,必須停止治療,並繼續監測肝功能至少3個月。

6、對有脂代謝障礙、糖尿病、肥胖症、酒精中毒的高危患者和長期服用阿維A的患者,必須定期檢查血清膽固醇和甘油三酯。

7、育齡婦女在開始阿維A治療前2周內,必須進行血液或尿液妊娠試驗,確認妊娠試驗為陰性後,在下次正常月經週期的第2天或第3天開始用阿維A治療。在開始治療前,治療期間和停止治療後至少2年內,必須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治療期間,應定期進行妊娠試驗,如妊娠試驗為陽性,應立即與醫生聯繫,共同討論對胎兒的危險性及是否繼續妊娠等。

8、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有生殖毒性,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禁用。

9、兒童用藥:考慮到長期治療可能出現的嚴重不良反應,因此應慎重進行利弊評估。一般只有當其他療法不能使用時才能應用阿維A。

10、老年用藥:未見報道作特殊對待。

11、藥物過量:如發生過量服用,應立即停藥,採取將本品從體內排出的措施,並密切監視顱內壓升高的體徵。

禁忌

1、孕婦、哺乳期婦女及兩年內有生育願望的婦女禁用。

2、對阿維A或其它維甲酸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3、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高脂血症者,維生素A過多症或對維生素A及其代謝物過敏者禁用。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不能與四環素、氨甲喋呤、維生素A及其它維甲酸類藥物並用,以避免副作用。

阿維A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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