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不松懈,减刑、假释案件审判不“断档”

防疫不松懈,减刑、假释案件审判不“断档”

吉安法院网讯 “咚,现在开庭,传拟减刑人员到庭。”4月15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法庭开庭审理了25件三类犯减刑、假释案件,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同步完成了讯问罪犯、举证示证、文书传送、签字确认等全部审理过程,庭审效果良好。

依中政委〔2014〕5号文件精神,普通罪犯减刑、假释可以通过书面审理完成,但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一律要开庭审理。鉴于前期湖北、山东、浙江3个省的5个监狱发生了罪犯感染疫情,曾被外界普遍视为是“最安全”地方的各地监狱早已实行全封闭管理,审判人员到狱内开庭的方式也暂时一律停止。为了不因疫情防控影响该院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工作,才有这场“别具一格”的庭审:法庭内,是法官、书记员、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的监狱工作人员以及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频的另一端则是本次等待减刑或假释的25名服刑人员。

据悉,吉安中院是全省首个在监狱建立远程视频法庭,也是全省首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的法院。自2017年9月首次启用远程视频法庭开庭以来,已累计使用15次开庭审理愈百件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二十余人次,成为该院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阳光司法”的重要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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