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的依據是什麼?讀經

約翰一書五章12節到13節: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得救的依據是什麼?讀經

有人信主好長時間了,也聚過很多的會,當你問他是否得救?他說不上來要麼說的是模稜兩可。對於信主的人來說,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這是很不合裡的事情,應該是知道的,因為一個人假如掉在水裡,有人把他救上來,他怎麼不知道自己得救了呢?還有人說這個是將來的事情,至於能不能進天國?還得看我們在地上能不能做得好?這是一個謬論,我們知道從聖經上可以查看什麼是得救。得救就是人有了神的兒子,他就有了神兒子的生命,

得救的依據是什麼?讀經

那麼他就是一個得救的人,他裡面就有永生,聖經上告訴我們聽了神的道信了福音就受了聖靈,聖靈就是我們得基業的根據,聖靈就住在他裡面,我們就能呼叫阿爸父,羅馬書第八章16節說到:有聖靈和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那麼我們就是得救了。所以得就是不靠人的行為,那是靠神的恩典。以弗所書第=章,第八節說到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樣看來我們得救不是因著行為乃是因著信。所以有人說要靠行為,那是靠律法稱義神告訴我們靠律法不能稱義,那麼我們怎樣知道自己是否得救了呢

得救的依據是什麼?讀經

得就不是外邊的感覺乃是裡面真實的所經歷。不是說信了耶穌感覺良好,好像認為自己就是一個得救的人了,或者說我喜樂了,我就是一個得救的人了或者說我受洗了啦,我就是一個得救的人了,或者說我的疾病得醫治了。困難得到解決了,我就是一個得救的人了。等等,這些外面的東西不一定證明我們是得救的人。因為我們得救,不是靠感覺,是真正裡面有信而產生的。這就是一個實際的經歷,這些經歷有許多不同的表現,比如說有人哭了。有人笑了,那麼他們得救的經歷是這樣的但是並非所有的人都是這樣的。

得救的依據是什麼?讀經

得救也不是,單靠著認罪。就認為我認過罪了,就可以得救了。有一次我問一個弟兄,我說你得救了沒有,他說:“我到現在有好多的罪還沒認,真能得救了呢?”有些弟兄帶領人信主告訴初信的人,你要認罪一件一件的認,一直認到你心裡平安,你就得救了,這樣的帶領,只有帶入人到愁苦不安裡,因為人得救的路不是這樣走的。恐怕有人也認過罪,但是他也不一定得救。在使徒行傳第19章,一節到八節,保羅在以弗所遇到的12個人,他們以為自己是蒙恩得救了的,因為他們接受了施洗約翰的悔改之道,也認過罪了,但是保羅說那不行,必須要信在施洗約翰以後來的耶穌這幫人,那時才信主,他們才得救。

得救的依據是什麼?讀經

那麼到底什麼是真正的得救呢?我們先明白一節經文羅馬書第十章第九節十節聖經說人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口裡承認耶穌基督為主,心裡相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這樣的人就必得救。口裡承認耶穌為主,這裡面就是說耶穌成了他的救主,就是救他靈魂的主。能夠在人面前承認,這是在人前的得救?。心裡想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這是人在神面前的得救?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相信耶穌是為他的罪而死了,相信耶穌為他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而且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給人帶來了復活的盼望將來我們都有復活的盼望,我們的生命可以活到永永遠遠,雖然現在死了,以後還要復活,只活到永永遠遠,這就叫做永生。所以得就是我們心裡是不是相信?相信主。與其他方面都沒有關係。因為這是神的應許,神在聖經上告訴我們凡信他兒子的名他就賜給我們永生。所以想得就必須信主。

得救的依據是什麼?讀經

這就是神把我們從罪惡裡救出來,從魔鬼撒旦的權勢中給救出來,我們不再是一個死人,乃是成了一個活人,一直可以活到永永遠遠。因信耶穌基督我們的罪被塗抹遮蓋了,我們在神面前就是一個義人。所以得就是神的恩典。只要一次多久?就能永遠得救。一次得救了的人不需要用行為來保守他的得就。因為得救是永遠的事。我們再看一看主的話,希伯來書七章25節既然他的拯救是到底就不會半途而廢,不然就不能說是到底了,主耶穌替我們所擔當的刑法是滅亡的刑法,他擔當了,就如同我們受了發一樣神即在耶穌身追過了使我們滅亡的罪,這個刑法已經過去了,已經不能追討了。羅馬書八章第一節,因為如今那些在基督裡的人就不再定罪了,既然不再定罪得救就有了保障。

得救的依據是什麼?讀經

這樣看來只要我們真正的相信,主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我們已經是得救的了,肯定有得救的經歷:聖靈在裡面的感動帶領,引導,光照等叫我們去經歷神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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