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乐》中不准百姓在坊间开铺是真的,但大宋律法却没规定

坐拥一线制作班底与实力演员,选择的又是近年少有的宋代题材,《清平乐》一开播就引起不小轰动。

在第一集中,赵祯看朱恶霸如此欺负韩琦,喊着让韩琦去报官,可韩琦却直接将朱恶霸打发走就算了。赵祯以为韩琦不敢报官,是理亏。可没想到韩琦却骂起大宋皇帝,声称官比恶霸还狠。赵祯一下子来了兴趣,于是进铺子喝茶吃蜜饯,请韩琦帮他解说一下。韩琦告诉赵祯,大宋的律法不准百姓在坊间开铺子,梁家人若告到官府里去,只怕官家比恶霸更狠,到时梁家铺子也开不成了,还要受罚,梁家五口老小就没了生活依靠。

《清平乐》中不准百姓在坊间开铺是真的,但大宋律法却没规定


那么,大宋的律法真的不准百姓在坊间开铺子吗?

先来了解一下宋代城市“铺户”经济。

俗话说“行商坐贾”,这也是有说法的。“坐贾”,即店主,零售店的业主。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规模的扩大,从事城市商业活动的人也越来越多,而“坐贾”这种经济活动形式也日趋频繁。

中国出现的“市”,最早见于周朝时期。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在城市中划分出一个专门从事商业活动的区域,这就是“市”。

不过,“市”的区域面积很小,且进入“市”从事交易活动也是有时间和空间限制的。

到了唐代,以“市”为主的商业活动发展到顶峰。当时的京城长安,面积达84平方公里,被划分为“市”和“坊”两个主要部分,“坊”是居民住宅区,据记载当时的长安共有108坊之多。“坊”和“市”隔开,“市”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且有固定的交易时间。

长安共计四个“市”,位于长安城东面的为东市,周围共有五十四个坊;而其余南、北、西三市,在规模上、形式上也基本和东市一样。

随着商业的多样化和行业化,四个市所经营的商品不尽相同。当时的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常不方便的,而且商家也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利润提不上去,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因此,唐代的这种商业经营模式,逐渐衰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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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建国之初,城市管理能力和经济基础都十分薄弱,只有人口快速增长。这样一来,宋朝政府在短期内根本没来得系统性规划城市,因此当时作为都城的汴梁,并非以“坊”和“市”为格局。正因如此,“坊间”的商业活动,出现一个较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由于北宋都城汴梁的城市规模难,以企及盛唐的长安,而人口却远超盛唐的长安。

因此,大量人口只能活动于政府一向管理薄弱的城乡结合区域,即城郊,造就了这里频繁是商业活动。每天大量的各种食品及商品,都在这里完成交易,而且交易时间也没有限制,从早到晚都有交易活动。

据史书载:“每群数万,止于十数驱逐,无有乱行者。”可见其交易规模之大以及繁忙。终宋一代,坊间经济最为繁盛时期,可谓“百里之地,并无闲地”。

唐代以来的“坊市”二元城市结构被打破了,形成“坊中有市,市中有坊”的格局。原来的坐贾成了铺户,并在“市”中定居下来;在坊间,出现新的,进行各种商业活动“铺户”。随着“铺户”的增加,土地使用需求也激增。因此“地税”也是宋代财政收入的来源。

而对于宋朝政府来说,可以从繁荣的商业活动中收取巨额的税款。要知道,大宋立国之初,府库空虚,急需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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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这种经济模式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出现新的问题:“坐贾”的经济实力快速增强,会兼并其他行业。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十一月乙巳,宰相王旦曾言,都城开封“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在这些众多的财力雄厚富户中,豪商巨贾当占的比重很大。

城市中的这些豪商巨贾,会通过收购客商物货从而掌握货源,再批发给各中、小商贩进行销售,即客商--城市富商大贾--中小零售商贩的城市商业流通网络。

三者相互依存,完成商品从产地到消费者手中的流通。

在这“三者”当中,城市富商大贾多数时候都会紧握支配和主导权。凭借雄厚财力,他们既控制大部分中小零售商,还通过掌控的城市市场,搞垄断,可以制约大批外来客商。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载:神宗时,“兼并之家,如茶一行,自来有十余户,若客人将茶到京,即先馈献设燕,乞为定价,比十余户所买茶更不敢取利,但得为定高价,即于下户倍取利以偿其费。”而这种情形不唯茶行如此,“余行户盖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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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一些富商大贾已经成为少数城市的行首,在某种程度上已掌控着城市商品的定价权

因此,外来客商将商品运入都城汴梁后,为了能得到一个好价钱,只能讨好他们,官府也不顶事。因为他们已经掌控着京城的“开阖敛散之权”。

再回到《清平乐》中,韩琦告诉赵祯:大宋的律法不准百姓在坊间开铺子。这应该是气话,或者韩琦也不知道其中原委。因为想在坊间开铺子,得有富商大贾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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